2019年度南县推进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商务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以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0〕9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2020年5月14日至7月8日对2019年度南县推进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电商办”)电子商务发展专项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项目自评的基础上,从项目立项、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5年10月13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南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县推进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
根据2017年11月24日《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9号),同意2018-2020年继续设立县电子商务专项发展基金(每年500万元),通过专项资金扶持南县电商产业升级,形成更加完善的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同意益村平台农产品上行业绩纳入全县电商产业资金支持体系。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长期目标
(1)全县实现电子商务年交易额15亿元以上,其中:B2C(网络零售)等形式6亿元;B2B(大宗商品交易)等形式9亿元以上。
(2)发展培育1-2家具有区域性影响电商平台;发展电子商务应用企业100家,支撑服务企业10家以上,争取省级示范企业2家、市级示范企业5家。
(3)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网商集聚的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园区集聚电商企业、机构40家,物流快递机构30家。
(4)全县形成完善的电子商务网络,建成农村服务站1600家,实现镇(乡)、村二级全覆盖;农村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全覆盖、快递进村入户。
2、年度目标
重点发展“电商+绿色农产品”模式,努力推进应用广泛、发展集聚、保障健全、城乡均衡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打造洞庭湖乃至湘鄂边地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实现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县、镇(乡)、村三级全覆盖,快递进村入户;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网商集聚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强化品牌建设,促进全县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快速发展,到2019年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8亿元,其中农产品上行达6亿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电子商务发展专项项目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性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0〕9号)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确定现场抽评项目。根据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涉及的企业、资金额的大小、自评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小组现场采取随机抽查方法,抽评的数量和金额均不低于项目总量和金额的30%。
本次现场评价的范围主要选取2019年度电子商务发展专项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现场评价采取现场询问、走访调查,以及核查与项目实施和评价有关的资料等方式进行。
2、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填报相关资料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成立绩效评价项目组,对电子商务发展专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现场绩效评价。包括采取现场询问等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等有关账目,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分析评价
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依据《南县财政局电子商务发展专项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
南县财政局安排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项目专项资金 400.00万元,实际拨付4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电商办共收到2019年度电子商务发展专项项目资金400.00万元。截至现场评价日,累计使用专项资金399.05万元,其中,使用2019年度专项资金395.84万元,使用2019年度以前结余资金3.21万元。截至现场评价日,尚有4.16万元专项资金未使用,其中预算指标结余4.10万元,备用金0.06万元。
2、电子商务发展专项项目2019年度支出19.20万元,2020年度支出379.85万元。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支出明细 |
金额 |
备注 |
广告宣传费 |
149,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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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费补助 |
1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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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费 |
21,9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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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线上销售业绩奖补资金 |
1,2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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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的扶贫资金及工作经费 |
790,000.00 |
拨付给到华阁镇、浪拔湖、明山头、青树嘴、厂窖、乌嘴乡、中鱼口、三仙湖八个乡镇作为电商平台工作经费及扶贫资金 |
支出明细 |
金额 |
备注 |
商务局工作经费 |
800,000.00 |
其中拨付至商务局20万元,代县商务局支付南县新大世界商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0万元 |
南县电子商务协会工作经费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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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商扶贫小店”推广补助资金等其他补助资金 |
5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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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特色产品展示厅运营费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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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临聘人员奖金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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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资 |
10,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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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16,0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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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11,3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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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43,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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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租用费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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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购建费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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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 |
20,000.00 |
麻河口镇电商扶贫资金 |
合计 |
3,990,5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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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支出中2020年度支出尚未进行账务处理。
四、项目主要绩效
2019年全年实现电商交易额28.5亿元,其中农产品上行交易额6.2亿元,交易额和增速都处在全省县级前列,重点推动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
2019年度推行了“县长代言+网红直播”互推的方式塑造品牌影响力,借鉴村播直播活动的方式开展农产品的推广和品牌的宣传,聘用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专门针对南洲稻虾米特色产品进行淘宝、抖音等平台直播,提升产品电商市场销路,通过村播“县长代言+网红直播”开播一分钟实现了线上销量达14.80万元。
通过采用产品销售+宣传平台,建设本地特色产品重点目录库。推行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齐步走,形成电商产业链。
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带动了当地就业人员。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电子商务企业240家,个体网店与微商共12410家,利用第三方平台销售产品的传统企业和农村合作社38家,物流快递企业66家,电商从业人员约29550人,带动就业人员约68230人,并吸引大批本地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创业。
二是通过电商+扶贫,精准发力。对村级服务站的运营进行推广,引进农村淘宝,同时,电商平台湘域、邮乐购、供销e家、中合雨后等在南县设立了村级服务站251个,现已实现全县133个行政村电商全覆盖。采取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协议的方式,直接认领帮扶贫困户,建立结对帮扶关系,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户脱贫。
三是通过各电商平台项目的建设实施,打通了全县农村物流、信息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畅通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程的双向渠道。
四是通过项目的建设,推动了全县电商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带动了一,二,三产业发展,为进一步规划做大现有农产品市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电商产业链的延长,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未细化
电商办未根据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年度计划方案对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总体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以提高财政性资金绩效产出效益。
(二)项目申报资料未存档,项目管理待提高
(1)2020年1-3月共支付2019年度南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线上销售业绩奖补资金126.00万元,其中,南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6家,每家10.00万元补助标准,共计60.00万元;线上销售业绩奖励企业14家,,按2万-8万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助,共计66.00万元。上述补助标准按2016年4月19日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南县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奖励标准进行奖补。电商办未将各申报企业申报项目的相关资料及评审资料进行存档备查,且未对拟补助单位进行公示公告。
(2)拨付湖南中合雨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县特色产品馆及名录库补助资金20.00万元;拨付南县润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跨境电商运营资金11.00万元。上述资金均由企业向单位提交资金补助申请报告,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解决资金额度后,将资金拨付至项目申报企业,无各企业项目申报相关资料及项目评审资料。
(三)无资金分配分配方案
单位根据《南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5条“资金安排计划”,其中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网点体系建设预算资金100万元。2020年1月电商办共拨付乡镇电商扶贫资金及益村工作经费790,000.00元,分别拨付至8个乡镇,按3.00万元-20.00万元不等的标准进行拨付。无资金资金分配方案。
(四)资金监管待加强
1、根据单位资金拨付,现场延伸检查至各单位或企业。如(1)南县商务局共收到电商办拨付资金80.00万元,其中:电商办代商务局支付南县新大世界商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款项60.00万元,无该款项相关资料。商务局实际收到20.00万元专项资金截至现场评价日尚未使用。截至现场评价日,商务局未对上述业务活动进行账务处理。(2)电商办拨付华阁镇电商扶贫资金20.00万元,华阁镇乡财所,将其资金分配至各10个乡村及社区,按0.3万元-5.8万元不等的金额进行分配,未整合资金,突出重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且未制定资金分配方案。(3)拨付浪拔湖镇陈家岭村电商平台经费10.00万元,经现场延伸检查该项目资金用于陈家岭村围墙倒塌重建、油脂厂旁路面硬化、禾场硬化工程。
(五)资金申报企业与实际项目实施企业不一致
南县润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9年12月向电商办申请跨境电商运营资金,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解决资金11.00万元。现场延伸检查至该公司,实际跨境电商运营项目系由南县农农稻虾种养专业合作社实施。于2019年8月6日在益阳市商务局外贸科进行备案登记。截至现场评价日,该公司尚未取得对外贸易出口资质。
(六)专项资金管理待加强
1、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如(1)用于公务接待支出4.31万元;(2)2020年3月30日,报销办公费用12,200.00元,为单位购买的打印纸、硒鼓、电脑维修等日常办公费用;(3)2019年12月3号凭证,支付维修费21,984.00元,为办公楼维修支出。
2、借支单无审批流程。2020年1月14日,县电商办出纳向国库支付中心借支现金10.00万元,附件仅为借支条,无领导审批流程。
六、有关建议
(一)将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建议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和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在编制预算的同时,对总体绩效目标制定细化、量化、可衡量性的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在中期检查和跟踪检查阶段,要及时关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结束以后,要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全面总结,重视项目产出绩效,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项目管理
电商办应根据制定的《关于申报2019年度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的通知》(南电商办发﹝2019﹞9号),对符合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申报项目的企业进行评审,并对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的申报资料及评审资料进行归档留存备查。对确定拟补助的单位进行公示公告,做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公平、公正、公开。
(三)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应根据单位制定的《南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的资金使用原则和使用方向,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不得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专项资金拨付至各单位后,应监督各项目单位按照申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实施,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借支事项应由当事人填写借支单,然后按权限经部门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加强内部控制。
(五)规范专项资金财务核算
建议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按项目对专项资金进行核算,及时、准确的反映项目专项资金会计信息,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评价结论
南县推进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项目实施,推进了全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带动了一二三产业发展,提高了当地就业水平。
对照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1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