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9年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设备试剂购置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25 16:48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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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的委托,我所成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9年4月26日—7月20日对2019年度南县市监局检测设备试剂购置专项经费(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机关设24个股室,1个直属行政单位,下设13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担负全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定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户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权限内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品的不断提高,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检测需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不少地区政府都启动了食品安全检测行动。同时消费者购买食品的渠道越来越多,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时,就需要设备能够随时随地的进行检测,以保障检测需求。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能对蔬菜、水果、肉制品、水产品等主要食品进行检测,检测项目涵盖农兽药残留、瘦肉精、非法添加物、重金属和食品污染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检测设备试剂购置专项经费27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的设定:

通过落实总局抽检任务,抽检覆盖辖区食品种类23大类;积极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该项目,完成了以下内容:①立足本职,检验检测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出具了法定检验检测报告773份,其中委检报告721份,监督检验报告52份,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委检协议36份,全年检测非税收入30万元;②配合餐保股,完成了快速检测样品281批次,保障了我县大型活动的食品安全提供检测服务,如“双节”、“三考”等;③积极参与了由湖南省市监局认证处组织的“湖南省2019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蛋白质和山梨酸)”,并一次性通过了考核;④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培养了符合新要求的管理人员及内审人员,检验所张琳和易琳两位同志参加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认定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举办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内审三证”,并通过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及时公布了检验检测信息,防止了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县市场监管局检测设备试剂购置专项预算资金27万元,实际到位项目资金27万元,其中:县财政局到位资金2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该检测设备试剂购置专项实际支出289498元,超支19498元,超支率6.96%。其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明细支出内容

金额(元)

会计凭证

购样费

13432

1月2#/34#、7月35#

购买实验试剂

20734

7月33#/113#、6月96#/35#、12月83#

仪器设备安装

8000

1月88#

检测服务费

17294

1月67#/81#、9月29#、12月87#

采购仪器

2100

6月65#

维修费

14000

6月26#

购置检测设备

17600

7月66#

技术服务费

3200

10月18#

劳务费

5500

12月109#、9月35#

办公用品

4811

12月108#、9月35#

差旅费

8227

12月108#、9月35#

食品快速检验车

174600

12月31#

合计

289498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所有专项经费应根据来源和用途,分别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台账,任何科室不得巧立名目挤占、挪用专项经费,专项经费支出前,应按经费审批权限填写《经费开支申报审批表》;专项资金应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单位独立项目核算,因特殊状况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应书面报请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管理专项资金的财基股会同业务股室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项目完成后,业务股室应及时向财基股报送专项资金支出状况和使用效益的文字报告,财基股应会同业务股室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进行效益考核和验收,当年完不成的项目,其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专项资金因不同原因而构成结余的资金,由财基股报告县财政局审核;凡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项目资金超支的、对虚报冒领、挪用专项资金和由于主观原因造成项目延期或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停止支付专项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为保障检测设备试剂购置项目的顺利实施,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财务支出事项预算审批联审会签制度》。

(二)项目实施情况。为保障“检测设备试剂购置”项目顺利推进,县市监局实施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责任。明确市监局是“检测设备试剂购置”项目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全县检测设备试剂购置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二是积极配合省市监局工作,与车辆供应商办理相关付款手续。 根据全省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辆的编制要求,由全省统一集中采购食品快速检验车,为减轻基层单位资金配套压力,省局与相关车辆供应商签订了补充协议,各县(市)、区食品监管部门按调整后的付款额度,及时与车辆供应商办理相关付款手续;三是落实各项抽检工作。配合餐保股完成快速检测样品281批次,以保障我县大型活动的食品安全提供检测服务,如“双节”、“三考”等。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委检协议 ,出具委检报告721份。接受消费者投诉,实施监督检验,出具监督检验报告52份;四是及时公布检测信息,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五是 积极组织参加由湖南省市监局认证处组织的“湖南省2019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蛋白质和山梨酸)”,并一次性通过考核;六是积极培养检验所符合新要求的管理人及内审员。通过参加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举办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内审员三证”培训班,检验所2名人员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规范检测设备试剂购置专项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及后期管护等,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南财绩函(﹝2020﹞10号)文件要求,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及受益群体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建设相关文件和项目建设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支出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入实地查看,拍照取证,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被评为“良好”等级。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效益分析:

1、县市监局2019年检测设备试剂购置项目全年财政预算270000元,实际支出289498元,超支19498元,超支率6.96%。

2、县市监局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委检协议36份,取得了全年检测非税收入30万元,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分析:

1、通过实施县市监局2019年检测设备试剂购置项目,尤其是食品快速检验车的购置,进一步提高了南县市监局的检测能力,有效满足了全县人民对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的需求。

2、通过实施县市监局2019年检测设备试剂购置项目,打击了假冒伪劣商品,维护了市场秩序,提高了广大群众正当交易的法律意识,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三、效率性分析:

县市监局2019年检测设备试剂购置项目,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全年的检测设备试剂的购置、食品安全的检测工作。

四、可持续性分析:

南县市监局实施的检测设备试剂购置项目,增强了检验检测能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权益,是一项可持续项目。南县市监局全面负责南县检测设备试剂购置工作,并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财务支出事项预算审批联审会签制度》。以上制度与后续管理措施的形成能保障项目的持续发展。

五、服务对象满意度分析:

2019年南县市监局检测设备试剂购置项目,从调查问卷中可以看出全县人民群众对实施的项目极为支持与认同,认为该项目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极大的保护了消费者权益。满意度调查结果在98%以上。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执行超支。该专项中,支付快速食品检验车174600元,存在2018年先支出,2019年后纳入预算现象。该专项资金预算批复270000元,实际支出289498元,超支19498元。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未到位。监督检查是保证预算执行的重要手段,通过实施内部监督检查,可以及时查找并督促整改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挥监督预算、纠偏、评价及监管职能 ,推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合理、高效。本专项工作经费没有受到财政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财务核算欠规范。①专项列支缺乏依据、有挤占专项经费现象,其中2019年12月108#办公用品4122元、差旅费3518元,不应列支;2019年6月26#出租车计价器维修费14000元,不属于检测设备试剂购置,不应列支;2019年1月81#支付5860元是采购的4张防盗门的购样费,不属于检测设备试剂购置专项,况且财务计入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不应统计在该专项支出中;2019年12月109#/9月35#,列支劳务费5500元,是工作人员寻建华开具劳务费发票报销,工作人员报销劳务费不合规,不应列支专项经费;②财务附件不全,无法核实业务的真实性,2019年1月81#支付5860元是采购的4张防盗门的购样费,附件附了财政支付凭证、发票,并未有关于采购防盗门检测的事由说明,也未提供这4张防盗门检测的相关结果。

四、项目安排存在“散、小、乱”。该专项资金项目与市监局餐饮安全监管专项、产品检测专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食药监管一体化存在多头申报、内容重复。

七、建议

一、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水平,在严格控制支出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规范各有关预算执行部门的行为,严格围绕预算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建立建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各项目在立项、申报、批复及执行过程中均有据可查,有章可依;在专项资金使用上应对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的范围、标准以及监督检查等有明确的规定,使制度和办法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始终。

三、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规范报账程序,票据要求内容完整、手续齐全。

四、在项目申报方面,进一步优化整合,避免多头申报、重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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