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益阳市中小学生运动会项目 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和《省财政厅2019年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的委托,我所成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9年4月26日—7月5日对2018年度对益阳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专项工作经费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南县教育局内设14个股室、7个二级机构,下辖县属学校(园)12所、13个乡镇中心学校。全县现共有中小学校140所,公民办幼儿园142所。在校中小学生60199人,在园幼儿9582人;在职在岗教师5577人,离退休人员2218人。南县教育局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执行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研究生招生计划、自学考试计划,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普通高中、职业中专(高中)招生计划,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回县的就业指导和教育人才交流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和群团组织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筹措教育经费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教育基建投资,事业经费和统配物资设备的管理制度,负责系统内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监管和审计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益阳市教育局、文体广新局为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运动,提高全市中小学生身体素质,提高全市体育教学质量,定于2018年11月举行了益阳市中小学生运动会。运动会于11月1日 至11月25日,分别在益师艺术实验学校和安化县举行。运动会设田径、篮球、足球、排球和羽毛球五个比赛项目。南县教育局经研究决定,组团参加了本届运动会派出234人次。其中团部工作人员8人;足球类比赛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共计115人;前往安化县东坪镇参赛的其他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共计111人。该项目总预算经费共计300,000.00元,项目实际支出308,850.00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南县代表团按时参加了所有报名参加的比赛项目,赛出了水平和风格,充分展示了南县学子的良好精神面貌和竞技状态,实现平安参赛、文明参赛要求。各项目均有进入决赛的队伍,有1支以上队伍获得冠军,团体成绩处于全市先进行列。获得了一等奖项目1个,二等奖项目6个,9人获得“市级优秀辅导员”称号,县局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称号。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南县教育局本级预算安排益阳市中小学生运动会项目资金300,000.00元,实际使用308,850.00元,超出预算8,850.00元。其资金分为三部分使用:1、田径(经费82920元)、篮球(经费38420元)、排球(经费38420元)比赛参赛经费合计159760元由南县一中管理和使用。2、足球项目参赛经费129190元由南县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管理和使用。3、用于一中铁饼投掷区护笼建设资金19500元(市运会项目训练保障)合计308450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资金划拨到各实施单位后,由代表队团部工作人员全程监管资金使用情况,无专门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南县教育局为该运动会制度了专门的管理制度,包括《2018年市运会南县到代表团参赛方案》,《南县教育局参加市运会田径、篮球、排球比赛安全预案》。具体明确各组织机构及代表团团部人员名单及职责,各项安全教育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各项经费管理制度。
(二)项目实施情况。2018年度益阳市中小学生运动会项目
以南县教育局为该项目运行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预算编制,制定项目整体工作计划,设立本次市运会南县代表团各个部门,分配各部门工作内容与职责,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南县第一中学和南县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各项目参赛、办赛工作,运动员的注册、报名、组织参赛以及各训练单位的督训工作。赛前,认真遴选参赛队伍和运动员、教练员,抓好集训,积极备战;切实做好各项赛事的参赛工作,加强对参赛队伍和运动员比赛期间的管理,圆满完成各项赛事。运动会于2018年11月1日 至11月25日,分别在益师艺术实验学校和安化县举行。南县组团按时参加了本次运动会所有报名参加的比赛项目,派出234人次,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规范益阳市中小学生运动会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县本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4号)文件要求,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管理层、责任人员及相关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支出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入实地查看,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4)归纳汇总。对提供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5)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份,实得67分,被评为“合格”等级(详见:南县教育局2018年益阳市中小学运动会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参加本次运动会,促进南县中小学生运动竞技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是推动我县学校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以优良成绩展示了南县学校体育教学成果,扩大南县学校体育事业的社会影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虽然提供了绩效目标申报表,但指向不明、无细化、量化指标,导致产出指标无法评价。
(二)资金使用与财务核算欠规范。专项资金未专户列示;发票管理不严谨,无法体现资金的具体用途,不能确认是否应该列在专项经费中;发放参赛选手现金补助将近4万(经费预算明细中无参赛选手补助);南县第一中学支出费用19,500.00元用于购置铁饼护轮,无相关文件依据,应不属于市运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
(三)监督检查工作未到位。监督检查是保证预算执行的重要手段,通过实施内部监督检查,可以及时查找并督促整改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挥监督预算、纠偏、评价及监管职能 ,推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合理、高效。本专项工作经费没有受到财政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自评报告依据的资料准备不充分,且自评报告没有文字报告,只有自评报告表
七、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文件要求,申请项目专项资金要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申报表,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二)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经费使用范围列支,设立专项账,严格区分专项资金与日常经费,准确、真实的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在会计核算方面,发票要规范、明确开支内容,准确核算。
(三)为了保证财政预算的执行质量,杜绝暗箱操作或腐败行为,保证财政预算的编制效果,因而必须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规范各有关预算执行部门的行为。
(四)提高认识,努力提高资料收集及项目绩效自评水平。全面绩效评价工作已经提升到了党的政策高度,因此绩效评价工作也是一个常态性的重要工作,资料收集完备以及项目自评报告的水平也直接反映了项目单位的重视程度及专项工作做得好坏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