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重点交通违法整治项目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和《省财政厅2019年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的委托,我所成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9年4月26日—7月5日对2018年度对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重点交通违法整治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根据《中共南县县委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发[2010]12号),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县公安局主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机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参与道路检查站审核、申报和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声(库)、营运车两停靠点的规划建设和影响交通的道路施工许可及负责城市出租车辆的交通管理工作;负债预防和处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基层道路交通安全强弱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道路交通管理的行政处罚;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负债全县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牌证核发;负债对全县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负债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负债道路施救;负责受理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投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机构。该大队现有编制人数53个,其中大队长1名(正科级),教导员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2名(副科级)。内设:综合指导中队(纪检监察室)、执法监督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科技和设施中队、公路巡逻一中队、公路巡逻二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11个股室。
(二)项目基本情况。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项目名称为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专项。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确保交通安全问题日益提高,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加强重点交通违法的整治,制定了三个工作方案:一是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管理”的原则,以规范停车秩序、整治行车秩序、取缔违章占道为工作重点;二是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坚持“五个到位、五个进一步”即隐患治理到位,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路面管控到位,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应急处置到位,进一步提升恶劣天气应对水平;宣传警示到位,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思、协同共治到位,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三是开展“毒驾”治理行动,围绕“控源头、降事故、保安全、促和谐”的工作目标,以实战化为核心,以信息化委支撑,强化协作配合,通过“核查一批、注销一批、管控一批、威慑一批”重点人员,最大限度降低“毒驾”危害,营造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公安交警大队先后组织开展了“冬春攻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农村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酒驾醉酒毒驾集中整治、南茅线交通秩序整治、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对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3264起,其中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1976起,查处酒驾驾驶324起、醉酒驾驶13起、毒驾29起、客车超员37起,货车超载365起,有效预防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年通过一系列持续地专项整治工作,全县辖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部下降。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县本级预算安排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费用400,000.00元,实际使用404,228.10元,较预算支出超支4,228.10元,资金使用率为101.06%,资金由财政部门按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申请后下拨的方式分批拨付,至年底预算金额资金已全部下拨,下拨率100%,财务拨款明细如下:
序号 |
开支项目 |
使用金额 |
使用资金总额 |
占使用资金比例 |
1 |
专用设备购置 |
53,340.00 |
404,228.10 |
13.20% |
2 |
委托业务费 |
109,280.00 |
2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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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伙食费 |
8,867.00 |
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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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维修费 |
118,941.00 |
2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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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险费 |
16,540.10 |
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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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印刷费 |
22,920.00 |
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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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用材料费 |
47,600.00 |
1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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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劳务费 |
2,000.00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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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燃料费 |
20,900.00 |
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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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差旅费 |
3,8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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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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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4,22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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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南县财政局申请拨款,再由南县财政局国库中心拨付到相关单位,费用报销程序基本合规,资金管理到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立了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充分发挥公安交警经费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确保大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组织实施程序基本合规,2018年南县大队为加强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制定了各种整治工作方案。情况如下:
一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①开展机动车违法行车、停车整治。对城区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开展“规范停车,从我做起”的宣传活动,在查纠交通违法的同时向驾驶人发放《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公开信;②开展摩托车违法整治。以整治城区摩托车交通违法为目标,重点查处摩托车超座、乱掉头、闯红灯、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③开展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严查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装载、违法交通信号通行、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主要针对不遵守信号灯规定、横穿马路及占道行走的行人及非机动车进行宣传教育、劝导,使其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养成文明交通习惯。
二“打非治违百日行动”。①紧盯源头隐患:紧盯重点人员安全隐患、紧盯重点车辆安全隐患、紧盯重点道路安全隐患、紧盯重点企业安全隐患;②明确管控重点:严格重要站点管控、严格重要节点管控、严格重点道路管控、严格重点车辆管控、严格重点人员管控;③突出集中整治:集中整治省道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城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④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应急疏导、密切协作配合、落实应急准备。
三“毒驾”治理专项行动。①从严格源头管理:做好重点人员清理工作。梳理全省持有驾驶证且有吸毒史人员的身份、车辆信息和当前管控状态;做好驾驶证申领工作。驾管在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是,对属于“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情形的吸毒人员,一律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已受理的应当中止业务;做好驾驶证注销工作。及时告知吸毒驾驶人申请注销驾驶证,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办理注销业务的,应按规定注销其驾驶证,并向社会公告;做好驾驶证收回工作。确定本辖区驾驶证已注销但未回收的吸毒人员清单,组织当地吸毒人员管控责任单位,协助收回吸毒人员已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处理。②突出集中整治:精准研判分析。要发现掌握吸毒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登记机动车信息,通过分析本地毒驾违法行为特征、掌握涉嫌毒驾人员出行时间、路线等规律,精准指导一线重点查缉;加强路面查缉。按照“点上查、线上巡、卡上抓”的要求,加大“毒驾”违法现场查处力度,提高政治威慑力;规范移交程序。③强化保障能力:做好执法保障、装备保障和培训保障;④从源头上防范“毒驾”行为的发生,广泛宣传教育,协调各级媒体重点开展预防和治理“毒驾”问题的宣传教育 ,通过传统及新兴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毒驾”的危害性以及“毒驾”治于是措施。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规范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县本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4号)文件要求,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管理层、责任人员及相关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支出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入实地查看,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4)归纳汇总。对提供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5)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2018年专项绩效评价分值100分,实得70分,被评为“合格”等级(详见: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重点交通违法整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降低交通事故,已规范停车秩序、整治行车秩序、取缔违章占道为重点,广泛发动社会和个职能部门力量采取警力下沉、领导包片、民警管段和巡逻管理与重点部位值守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力促行车、停车、行人“三规范”,实现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事故明显下降。
二通过重点整治“三超一疲劳”、“两客一危一校”问题,有效的遏制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从源头上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通过“核查一批、注销一批、管控一批、威慑一批”重点人员,最大限度降低“毒驾酒驾醉驾”的社会危害,营造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2018年大队业务工作获得全市交管系统考评第一名的好成绩,县委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称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专项在项目决策上合理,实施过程中领导重视,管理较规范,较好的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但有些方面仍有不足,主要有:
(一)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有待完善。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专项各指标尽管已细化或量化,但量化的确指性不强,如产出数量全力完成年初制定的任务,但指标值中未填列任务指标指标。
(二)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项目单位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未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相关制度或办法,且对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及使用、资金的监督检查等均没有详细规定。
(三)会计核算工作欠规范。该项目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经费安排表中,明确该项目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重点交通违法整治”的经济类别,项目资金使用未按要求设置“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账务上,财政下拨的资金均记在“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直接”科目 ,该项目的开支是使用的财政下拨的如下项目资金:①“其他支出-酒精检测”下列支19,740.00元;②在“其他支出-执法记录仪”下项目列支33,600.00元;③在“其他支出-交通事故解剖鉴定费”下列支21,000.00元;④“其他支出-车保”下列支16,540.10元,⑤“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汽车修理”下列支34,150.00元;⑥“工资福利支出”下列支60,908.40元;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下列支23,882.60元;⑧“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汽油”下列支20,900.00元;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号灯移位”下列支21,600.00元;⑩“其他支出-巡逻中队支出”下列支16,707.00元;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事故鉴定费”下列支10,000.00元;⑿另有现金列支123,200.00元;未按专项资金开展支出。对财政拨入的资金没有实施专户管理、单独入账,统收统入。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四)成本控制欠佳。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资金预算400,000.00元,实际使用404,228.10元,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资金超支4,228.10元。
(五)监督检查工作未到位,有待加强。监督检查是保证预算执行的重要手段,通过实施内部监督检查,可以及时查找并督促整改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挥监督预算、纠偏、评价及监管职能 ,推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合理、高效。本工作专项没有受到财政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资料收集欠完备,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有待提高。评价人员通过查阅相关项目资料和档案,认为项目单位自评资料报送较为及时、数据基本准确,但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中,对项目的立项依据(拨付依据)、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以及存大的问题和相关建议等方面表述的不是很清楚,绩效自评工作不够全面,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七、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理论学习,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做到绩效目标明确、各指标细化、量化准确。
(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各项目在立项、申报、批复及执行过程中均有据可查,有章可依;在专项资金使用上应对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的范围、标准以及监督检查等有明确的规定,使制度和办法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始终。
(三)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准则要求进行账务处理,专项资金坚决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的原则,在专项资金拨入时努力做到来源明确并单独核算,所有支出尽量纳入财政预算架构。
(四)努力提升预算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在预算范围内控制成本支出。
(五)为了保证财政预算的执行质量,杜绝暗箱操作或腐败行为,保证财政预算的编制效果,因而必须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规范各有关预算执行部门的行为。
(六)提高认识,努力提高资料收集及项目绩效自评水平。全面绩效评价工作已经提升到了党的政策高度,因此绩效评价工作也是一个常态性的重要工作,资料收集完备以及项目自评报告的水平也直接反映了项目单位的重视程度及专项工作做得好坏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