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农田水利项目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南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农田水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勤信湘专字【2019】第73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县本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2019年5月14日至6月14日对2018年度南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农田水利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项目自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加快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16年实现贫困村农饮水覆盖率、安全率达100%。整合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水利建设、粮食产能建设等项目资金,到2018年,全县贫困村基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基本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洪能挡”的标准。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县贫困村基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基本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洪能挡”的标准,提高全县垸内水系排涝能力。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农田水利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性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南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本次现场评价的项目范围主要选取2018年度农田水利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现场评价采取现场询问、走访调查,以及核查与项目实施和评价有关的资料等方式进行。
2、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填报相关资料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成立绩效评价项目组,对农田水利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现场绩效评价。包括采取现场询问等的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等有关账目,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分析评价
根据审核后报送的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依据《南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农田水利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
南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到2018年度农田水利项目专项资金4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南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收到2018年度农田水利项目资金400.00万元。截至现场评价日止,该项目实际支出322.15万元,均用于支付贫困村渠道疏浚工程。
四、项目主要绩效
单位2017年12月-2018年10月共对全县11个乡镇各贫困村,分39个标段进行项目实施,签订合同金额合计1030.41万元。南县2018年度精准扶贫沟渠塘坝清淤行动总任务遍布全县12个乡镇,共计划疏浚渠道129条、总长度214.1km,其中大型渠道(底宽10米以上)1条,长度5.2km;中型渠道(底宽5~10米以上)9条,长度27.90km;小型渠道(底宽1~5米)119条,长度181km。工程完工后,经相关部门现场进行评测,该项目能年新增供水能力138万立方米,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390亩,改善灌溉面积2440亩,恢复新增和改善排涝面积3620亩,年新增节水能力44万立方米。通过项目实施,不仅可以清理淤泥、整治沟渠坡岸,而且可以疏通水系、植草绿化、改善环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南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对该项目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明确,难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绩效管理不完善
绩效目标不够细化,未制定相关明确绩效目标,项目申报无明细,专项资金的分配依据不足,对专项资金实施所要达成的效果表示不清晰。
(三)部分项目发包或采购流程不规范
1、存在拆分合同情况。同一单位签订多个单项的小合同,未合并签订并执行政府采购,如湖南希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8个标段分别签订合同,合计合同金额385.31万元;湖南沙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分8个标段分别签订合同,合计合同金额150.04万元。
2、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单位将39个标段工程中的9个标段工程分别与6个乡镇村民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涉及合同金额为155.87万元。
3、项目实施单位将工程整体转包给个人。现场抽查项目情况,如(1)2018年7月10日单位与南县明山头镇安仁村村民委员会签订2017年南县精准扶贫项目第43标段(明山头镇安仁村)机埠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81,904.00元,合同期限:2018年7月16日-2018年9月16日。2019年1月25日南县明山头镇安仁村村民委员会与个人签订项目合同,将该项目转包给个人。(2)2018年7月16日单位与南县乌嘴乡三新垸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69,103.00元,工程名称:2017年南县精准扶贫项目第39标段(乌嘴乡三新垸村)桥涵工程,合同期限:2018年7月28人-2018年8月28日。2018年7月15日,南县乌嘴乡三新垸村村民委员会与个人签订项目合同,将该项目转包给个人。
4、项目验收不及时。如(1)2018年12月南县明山头镇安仁村村民委员会将由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编制的明山头镇安仁村机埠改造、涵闸建设工程完工结算书,送至单位审核,送审金额为8.19万元。截至现场评价日,该工程尚未组织验收。(2)2019年1月南县乌嘴乡三新垸村村民委员会将由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编制的乌嘴乡三新垸村)桥涵工程完工结算书,送至单位审核,送审金额为6.91万元,由建设单位审核通过。截至现场评价日,该工程尚未组织验收。
六、有关建议
(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应当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杜绝变相挤占、挪用或者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细化绩效目标
在预算管理中明确专项资金的用途及资金分配情况,建立绩效目标体系,并对该项资金的支出所要得到的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
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目标的完成进行审查,查看项目完成情况,及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积极反馈及建议。
(三)加强项目管理,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实施流程,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对项目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不得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拆分、肢解政府采购项目,不得逃避政府采购监管或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对已完工的项目应及时进行验收。对已完工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人民的监督。
七、评价结论
南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疏浚沟渠提高了全县垸内水系排涝能力。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对照2018年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2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