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县农机事务中心 农机购置经费项目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南县农机事务中心
农机购置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勤信湘专字【2019】第70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县本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2019年5月14日至6月14日对2018年度南县农机事务中心的农机购置经费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项目自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益,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广泛地宣传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履行农机监督监管职能,确保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实施规范、有序。项目立项依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湖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管理考核的办法等的文件,总体要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坚持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精准高效,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坚持突出重点,保障粮食生产主要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要;坚持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坚持科技创新,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农机购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工作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专项长期绩效目标
认真落实农业部廉政风险防控制建设的意见,制定防控方案,建立防控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培训,广泛宣传国家补贴政策,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专项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完成农机购置补贴11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农机购置经费项目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性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南县农机事务中心2018年度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本次现场评价的项目范围主要选取2018年度农机购置经费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现场评价采取现场询问、走访调查,以及核查与项目实施和评价有关的资料等方式进行。
2、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填报相关资料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成立绩效评价项目组,对农机购置经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现场绩效评价。包括采取现场询问等的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等有关账目,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分析评价
根据审核后报送的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依据《南县农机事务中心农机购置经费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
南县农机事务中心2018年农机购置经费项目,财政局批准预算26万元,实际拨付26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南县农机事务中心2018年度共收到农机购置经费项目资金26万元。实际支出26万元。具体支出列示如下表:
资金用途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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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用 |
19.65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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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费 |
18,39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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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 |
2,8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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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11,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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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护)费 |
7,5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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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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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
17,8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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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3,0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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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 |
2,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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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费 |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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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过桥费 |
2,2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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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费 |
9,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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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至12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 |
1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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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60,000.00 |
四、项目主要绩效
2018年全县共补贴机具537台(套),其中,轮式拖拉机102台、履带式拖拉机2台、全喂入收割机167台、半喂入收割机1台、旋耕机195台、烘干机30台、碾米机19台、秸秆粉碎还田机3台、中央创新产品(植保飞机)18台。受益农户348户,共补贴资金1125.88万元。并对各补贴对象已录入2018年度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在县人民政府官网中予以公示。
通过开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随着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的提速,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加速,大批环保、节能、高效的新型机械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推广。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南县农机事务中心未对该项目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明确,难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超范围使用专项经费
根据现场抽查项目支出凭证,专项资金支出中存在用于日常基本支出情况。如2018年3月15号凭证,支付维修维护费1,000.00元,系水电维修费;2018年12月74号凭证,支付维修维护费6,552.00元,系电脑维护费。
(三)财务管理待提高
1、公务接待依据不足。如2018年4月18号凭证,支付公务接待费1,375.00元、2018年4月19号凭证,支付公务接待费1,080.00元均无对方单位公务接待函,且未注明公务接待事由及接待人数。
2、部分支出以现金方式支付。如2018年12月81号凭证,支付租车费9,100.00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3、财务核算不规范。专项资金与基本支出混合核算,未按专项进行财务核算。
(四)资金过于分散,不便于项目资金管理
单位将项目资金150,000.00元分别拨付至12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占项目资金的57.69%。分配金额为10,000.00元-20,000.00元不等。未制定具体分配标准及资金具体用途。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建议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定相关制度,专项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财政专项资金建立专账核算,同时保证原始单据的合规、齐全,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费用报销。
(二)加强项目管理
按制定的工作考评细则,对各乡镇实施农机购置单位定期进行考评,整理考评记录,并及时进行归档。将考评情况作为下年项目资金的分配依据。
(三)细化资金分配,加强资金监管
对于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做到有据可依,下拨各乡镇的专项资金应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达到对专项资金实时监督和管理。
七、评价结论
南县农机事务中心通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促进了农业经济增长,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全县受益农户348户,并对各补助对象在县人民政府官网中予以公示。
对照2018年农机购置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6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