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县水利局 防汛费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南县水利局
防汛费绩效评价报告
勤信湘专字【2019】第66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以及《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县本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2019年5月14日至6月14日对2018年度南县水利局的防汛费财政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项目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防汛费专项由县水利局内设机构防汛办负责组织实施,防汛办的部门职责调整为: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供应、调度实行行业管理,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开展正常工作,调运防汛物资,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防汛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防汛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平和绩效相关性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南县水利局2018年度县本级专项资金展开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本次现场评价的范围主要选取2018年度防汛费专项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现场评价采取现场询问、走访调查,以及核查与项目实施和评价有关的资料,实地查看项目情况等方式进行。
2、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填报相关资料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成立绩效评价项目组,对防汛费现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包括采取现场询问等的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等有关账目,实地察看现场情况,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分析评价
根据审核后报送的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依据《南县水利局防汛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 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
南县水利局2018年防汛费专项预算指标100万元,将防汛经费30万元一起用于防汛项目支出,县水利局2018年防汛费专项实收13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防汛费专项资金2018年支出专项资金148.52万元(含防汛工作经费30万元),比预算指标超支18.52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比率为118.52%。具体支出列示如下表:
资金用途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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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223,79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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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35,4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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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费 |
314,6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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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费 |
143,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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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支出 |
738,3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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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29,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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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85,221.03 |
四、项目主要绩效
1、落实防汛责任,进入汛期调整了全县各级防汛抗灾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包乡镇、包堤垸、包防汛大队中队各类责任人员291人。
2、强化应急处险工作。处理严重影响安全度汛的工程隐患44处;指导各乡镇在汛前开展堤防、电力通道、渠道“三项扫障”,全县扫除电力通道树障12451颗,清除52.9万米渠道杂草,渔网670条,拆卡110处,拆坝53处。
3、物资调运和管理。2018年汛前汛后,对全县防汛物资进行查库盘底、校核,制定年度防汛抢险物资调度方案。制定了“以船以车代仓”方案,计划使用自卸船舶8艘,装载砂石1.3万吨;自卸渣土车10辆,装载砂石300方;全县落实防汛抢险应急土源25处12.81万方。
4、加强应急响应体系建设。部署防汛值班,及时准确发布预测预报信息,充分利用手机信息平台、电子屏等媒介。修改完善预案体系,对2014年以来新开挖的朝天口工程指定了防守预案,指定了乡镇汛期人员紧急安全转移方案;指导配合南茅运河航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制定了《茅草街船闸新建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覆盖全县12个乡镇16个乡镇水利站,提高会商决策、信息收集传输、视频会议能力。
5、开展工作创新。一是交叉检查,与大通湖防办进行交叉检查,相互借鉴学习。二是编制防汛图。完成绘制“防汛抢险四张图”,即:辖区内重点险工隐患分布图、物资储备位置图、抢险兵力部署图、人员安全转移路线图;聘请省第三测绘院绘制了《南县水利工程位置图》。三是建立“防汛老专家库”,登记乡镇防汛专家73人。四是新建防汛队伍,在创新区成立100人的应急抢险队,并与县人武部联合开展防汛抢险实战演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南县水利局未对该项目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缺少对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明确界定,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不清晰。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缺少明确的界定,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给管理和控制带来不便,容易造成固定资产购置、招待费、办公费等公用支出挤占专项资金。在2018年专项支出中办公费、招待费占比过高,明显挤占了专项资金。
(二)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
2018年3月31日第67号凭证,采购固定资产29,280.00元,为购买柯尼卡美能达复印机一台27,800.00元,佳能一体机一台1,480.00元,属于办公设备采购,不属于防汛费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
2018年2月28日第39号凭证,支付鱼尾洲泵站验收费用129,238.00元,均为鱼尾洲泵站更新改造单位工作验收产生的会议费、招待费、资料打印费等,相关支出与防汛费专项用途不符。
(三)对下拨资金均支付至二级机构财务人员个人账户中,资金分配依据不足
2018年2月28日第37号凭证,支付乌咀镇财政所防汛经费1万元;
2018年7月31日第163号凭证,支付南茅运河捞草费6万元;支付机动抢险公务员快艇工作经费8万元。
2018年10月31日第240号凭证,支付重点中型灌区取水许可设计费18万元。
以上支出均直接支付至二级机构财务人员个人账户中,存在监管漏洞,且未制定资金分配方案。
(四)资金管理待提高
1、公务接待费附件不齐全。
如2018年3月31日第72号凭证,防汛抗旱公务接待费39,143.00元,涉及餐饮发票均未附菜单明细、且无接待公函。
2、公务接待费超标准。
如2017年10月27日防汛办招待10人一餐接待费用480.00元;2017年12月21日防汛办招待11人一餐接待费用580.00元,均超出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的招待用餐标准40元/人·餐;2017年11月15日住宿清单显示房费一天1,185.00元,未注明住宿人员明细及房间数量。
3、款项支付不规范。
2018年2月28日第57号凭证,支付防汛通讯水位基准点埋置款31,800.00元,包括混凝土水准点制作安装人工费材料费、水准仪一架、数码相机一部。该项目由南县水利局信息中心与施工方个人签订施工合同,款项直接支付至经手人个人账户中,未直接支付至施工方。
(四)工程完工,未组织验收
2018年2月28日第57号凭证,支付防汛钢塔除锈工程施工费用68,070.00元,该工程于2017年11月20日已完工,付款时,未附工程验收单及造价结算单。
(五)补贴发放缺少明确标准
2018年11月30日第260号凭证,支付防汛值班费71,040.00元,发放标准参照南防指【2014】14号文,文件为2014年汛期会议纪要,根据文件县防指原则同意参照省、市做法发放防汛值班补贴,但未明确相关加班补贴的发放标准,查看附件单位执行补助标准为晚间加班60元/人·晚,节假日加班80元/人·天。
六、有关建议
(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拟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审核审批职责与权限,严把资金支出审核关,严格按项目申报表控制资金支出范围、用途,杜绝变相挤占、挪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
(二)加强对二级机构资金管理
主管部门要对二级机构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结余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积极反馈及建议,防止专项资金没有落到实处,目标不明确。设置绩效目标管理,完善对二级机构的考核体系。
(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对费用报销的审核,对取得的不正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用标准,超过相关规定标准外的不予以报销。工程款项应直接支付至施工方账户。
(四)加强项目管理
加强对项目管理,对已完工的项目应组织项目验收程序,确保项目质量的安全性能。
七、评价结论
南县水利局通过项目实施,做好了防汛期的抗灾害的物资筹备、设施维护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保障了南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照2018年防汛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8分,财政支出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