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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南县民政局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7 11:26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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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南县民政局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勤信湘专字【2019】第63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以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县本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2019514日至614日对2018年度南县民政局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项目自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湘财社﹝201528号)和《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湖南省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老龄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采取政府购买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企业、老年协会等单位和组织的服务(即向享受老年服务补贴对象提供生活照料等)方式实现。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由地方政府财政承担,纳入年初预算。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由南县民政局内设机构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具体实施。主要职责为:提出养老服务评估、服务标准、服务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机构养老、居家养老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养老服务组织机构与人员队伍建设等相关制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负责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监督管理。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绩效目标

长期绩效目标: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逐步为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年度目标: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补助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在原标准上提标1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性原则。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南县民政局2018年度县本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本次现场评价的项目范围主要选取2018年度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现场评价采取现场询问、走访调查,以及核查与项目实施和评价有关的资料等方式进行。

2、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填报相关资料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成立绩效评价项目组,对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现场绩效评价。包括采取现场询问等的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等有关账目,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分析评价

根据审核后报送的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依据《南县民政局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

南县民政局2018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专项资金,县财政局下达预算资金140万元,实际拨付14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南县民政局2018年度共收到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资金140万元。实际支出248.97万元,超预算支出108.97万元,由单位其他资金补足。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补助内容

金额(元)

补助12个乡镇65岁以上失能民政对象(含3个示范点)

940,520.00

购买住院护理保险

1,194,820.00

购买老年人意外险

153,321.00

购买机构责任险

201,000.00

合计

2,489,661.00

四、项目主要绩效

2018年度补贴基本养老服务65岁以上失能民政对象3269人,分散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对象504人,12个乡镇总计3773人次,共计补助金额905,520.00元,补助标准20/人·月,三个示范点养老院合计补助金额35,000.00元;补贴12个乡镇和2个养老院购买特困对象护理保险补助,补助对象总计5431人,补助金额1,194,820.00元,补助标准220/人·年;补贴12个乡镇和2个养老院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补助对象总计7301人,共计补助金额153,321.00元,补助标准21/人·年,其中城市三无人员366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922人,特困人员(分散供养)4079人,重点优抚1732人,百岁老人24人,养老院供养老人178人;补贴21个敬老院为补贴对象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补贴对象1608人,补助金额201,000.00元,补助标准125/床位·年。

加大了政策宣传,提高了全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维护政策知晓率。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准确的掌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了社会化养老体系运营管理水平。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示范点敬老院评选无标准

南县民政局在南民财指20193号文中将新尚五保之家、南洲敬老院、北河口院三家敬老院按照示范点敬老院标准对其进行补助主要用于补偿失能、半失能救助对象,其中新尚五保之家敬老院补助1万元,补助南洲敬老院补助1万元,北河口院补助1.5万元。未制定相关评选标准及依据。

(二)老年人意外险保障范围扩大缺少相关依据

2018年度县民政局补贴12个乡镇和2个养老院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补助对象总计7301人,其中城市三无人员366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922人,特困人员(分散供养)4079人,重点优抚1732人,百岁老人24人,养老院供养老人178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人数远超基本养老补贴发放对象3773人次,但未有对应的中长期规划,补贴对象范围的扩大缺少科学合理的判断依据。

(三)资金到位时间过晚

2019121日南县民政局通过南民财指20193号文将2018年度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拨付至各二级单位和保险机构。

(四)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和住院护理保险管理不到位

延伸检查南洲镇民政所发现乡镇民政所未保存养老服务补贴意外险和住院护理保险的被保险人名单,无法对保险赔偿等事宜进行追踪管理,难以对保险赔偿时效和赔偿满意度进行统计分析。

、有关建议

(一)建立示范点敬老院评选标准

建议建立敬老院示范点评选标准,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和服务提供方退出机制,强化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落实。

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实地抽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已纳入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定期跟踪保障对象个人及家庭变化情况,形成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对服务实施方的工作监督,强化服务实施方服务质量的跟踪检查和测评。对服务质量补贴对象满意度不高的,相关部门要督促服务实施方及时改进,问题严重的,停止续签购买服务协议。

(三)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公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标准和程序,使这一优待政策家喻户晓,使老年人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

(四)建立中长期补贴规划

县民政局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保障重点、适度普惠、窄范围起步、逐步扩面的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补贴范围扩大规划,明确对应不同阶段规划的补贴对象条件,做好公示与反馈工作。

、评价结论

南县民政局通过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的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众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普遍认可和赞同。

对照2018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3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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