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县民政局 殡葬惠民补助项目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南县民政局殡葬惠民补助项目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勤信湘专字【2019】第62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以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县本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2019年5月14日至6月14日对2018年度南县民政局的殡葬惠民补助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项目自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推行接地生态安葬,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湘民发〔2012〕58号)、《南县2016-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南政办发〔2016〕20号)和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县实际情况,南县民政局、南县财政局下发《关于加强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惠民补助工作的通知》,大力提倡丧事活动节俭化、文明化、生态化、法制化,倡导厚养薄葬,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对符合条件的本县城乡居民,在办理丧事活动中所产生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费用给予免除;对骨灰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费用补助。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惠民补助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殡葬惠民补助项目由南县殡仪馆负责实施。南县殡仪馆为南县民政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殡葬遗体运输、火化、安葬、骨灰寄存、丧葬等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长期绩效目标: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全面建立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优惠政策,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提供惠民补助。
2、年度绩效目标: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包括遗体接运费、存放费、火化费),减免人群及骨灰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费用补助覆盖率达到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殡葬惠民补助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殡葬惠民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性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南县民政局2018年度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本次现场评价的项目为2018年度殡葬惠民补助专项。现场评价采取现场询问、走访调查,以及核查与项目实施和评价有关的资料等方式进行。
2、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填报相关资料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成立绩效评价项目组,对殡葬惠民补助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现场绩效评价。包括采取现场询问等的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等有关账目,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分析评价
根据审核后报送的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依据《南县民政局殡葬惠民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
南县民政局2018年度殡葬惠民补助专项资金,财政局批准预算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南县财政局共拨付殡葬惠民补助专项资金50.00万元,实际支出50.00万元,用于补助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费用给予免除的项目实施单位南县殡仪馆。
四、项目主要绩效
殡葬惠民补助主要系对符合条件的南县城乡居民,在办理丧事活动中所产生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费用给予免除;对骨灰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费用补助。殡葬惠民补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费用给予免除的项目实施单位南县殡仪馆。
2018年度南县殡仪馆共进行了495场悼念活动,火化量达到1159具。惠民殡葬减免服务对象780人,减免金额117.47万元,其中:减免遗体接运费22.94万元、厅租减免1.50万元、遗体火化费23.36万元、减免普通卫生纸棺26.49万元、减免普通骨灰盒费用15.56万元、遗体存放费27.41万、减免其他费用0.22万元。向公众提供了14个免费节地生态墓穴,同时,将继续完善修建壁葬、花坛葬、树葬、草坪葬等墓穴,为丧户提供更多需求选择。
加强了对殡葬改革的宣传,促进了城乡居民都自愿到殡仪馆办理治丧活动,进一步树立了文明丧葬新风尚,保障了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南县殡仪馆与县民政局共用一个账号
县殡仪馆隶属于县民政局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县殡仪馆采取报账制,由县民政局对其账务进行核算与管理。南县殡仪馆与县民政局共同使用南县民政局邮政银行账户(户名:南县民政局,账号:100819173360018888,银行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县支行)。县民政局于2018年11月将殡葬惠民补助资金拨付至南县殡仪馆,由南县殡仪馆开具行政事业往来单位收据,资金收款账户名称为南县民政局。未通过国库支付系统支付。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加强对二级机构项目资金的管理,统一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项目单位请示用款时,由主管部门向人民政府提交用款计划,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强化基础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建立殡葬服务机构规章制度,加强核实基本殡葬公共服务项目和补助费用,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对费用减免补助情况进行汇总通报。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查处违反殡葬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加强对节地生态安葬补助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
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殡葬服务机构、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节地生态安葬的重大意义、法规政策和实践成果,凝聚全社会的思想认同。开展节地生态安葬示范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注重实践养成,坚持清明节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与日常引导相结合,积极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节地生态安葬宣讲、集中撒海生态安葬等活动,加强对群众治丧观念和治丧活动的正向激励引导,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七、评价结论
南县民政局通过对殡葬惠民补助项目的实施,正确引导了全县群众对治丧观念和治丧活动的正确导向,培育和树立了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对照2018年殡葬惠民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5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