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城乡两级工作经费项目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两级工作
经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勤信湘专字【2019】第60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县本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2019年5月14日至6月14日对2018年度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城乡两级工作经费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项目自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城乡两级工作由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级单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管理。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的摸底、登记、造册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管理及养老金的发放。城乡两级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各项社保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的工作,推进全县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城乡两级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城乡两级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性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本次现场评价的项目范围主要选取2018年度城乡两级工作经费专项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现场评价采取现场询问、走访调查,以及核查与项目实施和评价有关的资料等方式进行。
2、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填报相关资料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成立绩效评价项目组,对土地利用与规划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现场绩效评价。包括采取现场询问等的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等有关账目,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分析评价
根据审核后报送的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依据《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两级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
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18年度城乡两级工作经费专项资金,财政局年初批准预算36.00万元,年底追加资金44.00万元,合计实际到位资金8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18年度城乡两级工作经费共支出专项资金79.02万元,其中,县财政局年初预算批复资金36.00万元,年底追加资金43.02万元。资金结余0.98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拨付至12个乡镇78.32万元,印刷费0.70万元。具体支出列示如下表:
支出内容 |
金额(元) |
|
厂窖镇 |
95,133.00 |
|
茅草街 |
95,092.00 |
|
明山头镇 |
65,121.00 |
|
华阁镇 |
88,593.00 |
|
中鱼口乡 |
62,840.00 |
|
三仙湖镇 |
65,531.00 |
|
南洲镇 |
60,492.00 |
|
麻河口镇 |
62,295.00 |
|
武圣宫镇 |
38,188.00 |
|
乌嘴乡 |
47,716.00 |
|
青树嘴镇 |
44,376.00 |
|
浪拔湖镇 |
57,871.00 |
|
印刷费 |
7,000.00 |
|
合计 |
790,248.00 |
根据拨付明细,采取随机抽查,现场延伸检查南洲镇人社服务中心和乌嘴乡人社服务中心。其中:
1、南洲镇人社服务中心收到专项资金6.05万元,共支出6.31万元,超预算支出0.26万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支出内容 |
金额(元) |
|
社区农保认证工作经费 |
9,100.00 |
|
各村、社区协管员工作经费 |
9,500.00 |
|
各村优秀协管员奖励经费 |
5,000.00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经费 |
10,811.00 |
|
下村租车费 |
4,850.00 |
|
办公费 |
12,680.00 |
|
购电脑及电脑耗材 |
11,185.00 |
|
合计 |
63,126.00 |
2、乌嘴乡人社服务中心收到专项资金4.77万元,共支出2.75万元,资金结余2.02万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支出内容 |
金额(元) |
|
死亡申报奖励经费 |
4,740.00 |
|
手机认证经费 |
6,046.00 |
|
续保缴费经费 |
15,226.00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经费 |
10,811.00 |
|
优秀协管员奖励 |
1,500.00 |
|
合计 |
27,512.00 |
四、项目主要绩效
截至2018年11月底,南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9.42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员29万人,当年新增参保人数为0.57万人,待遇人数达0.42万人。基金收入7427.2万元,完成全年基金征缴目标任务的309.47%(省厅下达征缴任务目标为2400万元),发凡待遇12432.84万元。稽核人数297人,稽核金额10.08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助808.52万元,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由85元/月增长至103元/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单位未对该项目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范围不明确,难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绩效管理不完善
未制定具体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未进一步细化。项目申报无明细,专项资金的分配依据不足,对专项资金实施所要达成的效果不清晰。
(三)财务管理待加强
1、现场延伸检查至南洲镇人社服务中心、乌嘴乡人社服务中心,专项资金均由各乡镇财政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至各人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所有支出均以现金方式支出。如南洲镇人社服务中心2018年12月77号凭证,购电脑7,840.00元,由南县银之河商贸有限公司开具发票,款项以现金方式支付, 2018年12月75号凭证支付办公费用9,623.00元,由个人在税务局代理发票,以现金方式支付。
2、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如南洲镇人社服务中心2018年12月77号凭证,采购电脑7,840.00元。
3、用于发放个人奖励经费。南洲镇人社服务中心2018年4月27号凭证,发放2017年南洲镇各村优秀协管员及优秀组长奖励经费5,000.00元,共10人,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2018年12月57号凭证,发放各村(社区)协管员工作经费9.500.00元,共19人,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乌嘴乡人社服务中心2018年12月4号凭证,发放优秀协管员奖励1,500.00元,共3人,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无优秀协管员评选相关文件或资料。
4、存在资金结余现象。乌嘴乡人社服务中心专项资金结余20,204.00元。
5、未按项目设专项核算。南洲镇人社服务中心、乌嘴乡人社服务中心均未按项目设专项核算,均在基本支出科目中列支,不利于专项资金管理。
(四)资金过于分散,不利于专项资金管理。
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资金均拨付至12各乡镇,不利于专项资金集中管理。
六、有关建议
(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应当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杜绝变相挤占、挪用或者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
(二)完善预算管理,细化绩效目标
完善绩效目标,编制预算的同时,制定具体、细化、量化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在中期检查和跟踪检查阶段,要及时关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结束以后,要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全面总结,重视项目产出绩效。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
1、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
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资金到位及支出报表及相关资料,项目实施单位应完善付款流程内部控制,杜绝以大额现金方式支付专项资金。
加强对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的资金管理、检查、监督,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2、要求各乡镇服务中心专项资金通过专门的会计科目核算
要求各乡镇服务中心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要将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分开核算,及时反映专项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算情况,使专项资金切实发挥其规定的作用,并取得相应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加强对各乡镇服务中心专项资金核算的基础工作
建议加强对会计人员原始单据的审核,对于附件不齐全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四)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制定的工作考评细则,对各乡镇项目实施单位定期进行考评。将考评情况作为下年项目资金的分配依据。
七、评价结论
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工作人员在走访过程中的工作意识,也规范了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
对照2018年城乡两级工作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3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