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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南县卫生健康局 农村特别扶助项目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7 11:18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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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南县卫生健康局

农村特别扶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勤信湘专字【2019】第56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以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县本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2019514日至614日对2018年度南县卫生健康局的农村特别扶助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项目自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等法律法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应用解释》(湘卫法制发20164号)、《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及《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和〈湖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解释〉的通知》(湘卫家庭发〔20172号)等规范性文件,对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财政纳入年度预算,资金来源包括中央、省级及县级配套资金。

农村特别扶助项目由南县卫生健康局内设股室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更有效地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农村特别扶助项目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性原则。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南县卫生健康局2018年度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本次现场评价的项目范围主要选取2018年度农村特别扶助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现场评价采取现场询问、走访调查,以及核查与项目实施和评价有关的资料等方式进行。

2、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填报相关资料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成立绩效评价项目组,对农村特别扶助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现场绩效评价。包括采取现场询问等的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等有关账目,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分析评价

根据审核后报送的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依据《南县卫生健康局农村特别扶助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

南县卫生健康局2018年农村特别扶助项目,财政局批准预算59.35万元,实际拨付59.3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特别扶助专项资金属于县级配套资金,发放补助时与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一同发放。南县卫生健康局2018年农村特别扶助项目共支出499.80万元,其中县财政局专项资金59.35万元,省级和中央资金440.45万元。均用于全县12个乡镇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补助,均通过县财政局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户。

四、项目主要绩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18﹞22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湘财社﹝2018﹞31号)文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2018年度共补助全县12个乡镇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892人,共发放补助资金499.80万元,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597人,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补助,共补助资金358.20万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295人,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补助,共补助资金141.60万元。均通过县财政局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户

2018年度全县共接受617宗“两扶”个人申请,经二次核查排除不符合条件的31人,确认新增“两扶”对象586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建立绩效目标体系

未建立相关的绩效目标体系,绩效目标不明确,对专项资金使用所要发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无参考值。

(二)项目管理待完善

单位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及年度计划方案,以规范农村特别扶助项目开展工作的实施、管理与监督,项目管理待完善。

、有关建议

(一)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建议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县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绩效目标体系,编制预算的同时,制定具体、细化、量化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在中期检查和跟踪检查阶段,要及时关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结束以后,要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全面总结,重视项目产出绩效。

(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及年度计划方案

 建立健全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管理制度,确保落实项目的管理、服务与监督机制,确保特别扶助制度全面、顺利、健康的实施,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所产生的效益。

(三)进一步加强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独生子女家庭情况的了解,率先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使他们精神上获得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四)建议该项目资金与中央、省、市级专项资金合并进行绩效评价

建议将中央、省、市级及县级配套资金合并进行绩效评价,确保符合农村特别扶助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促进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发展,充分展现农村特别扶助项目资金所发挥的使用效益。

、评价结论

南县卫生健康局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有效推行农村特别扶助项目的实施。

对照2018年农村特别扶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9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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