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争资经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立项争资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勤信湘专字【2019】第52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以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县本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2019年5月14日至6月14日对2018年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立项争资经费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项目自评的基础上,从项目立项、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8年立项争资工作的通知》(益政办函〔2018〕21号)文件的要求,为加快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围绕“深入实施产业兴市、创新引领、开发崛起、乡村振兴、持续发放战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和资金用于全市各领域建设。其中基础设施要围绕交通、水利、城建、信息、能源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争取资金;产业发展要围绕振兴实体经济、加快创新体系建设争取资金;民生环保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争取资金。要求各区县加大对立项争资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将其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政策工作开展。下达各区县2018年度立项争资目标任务,其中分配南县2018年立项争资目标任务252,600.00万元,《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南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南县立项争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南办法〔2018〕7号)文件,下达南县2018年度立项争资目标任务为255,400.00万元,并将立项争资目标任务分别分解至全县27个行局和12个乡镇
为开展立项争资工作,成立了立项争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立项争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项争资调度、年终考核评比工作,将立项争资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负责重点项目的申报和立项;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革投资和综合管理,牵头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报批需国家、省、市发改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专项长期绩效目标
南县“十三五”期间,每年加大加强立项争资工作力度,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长提供强力的支撑,为南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专项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完成立项争资目标任务255,400.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立项争资经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性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本次现场评价的项目范围主要选取2018年度立项争资经费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现场评价采取现场询问、走访调查,以及查阅与项目实施和评价有关的资料等方式进行。
2、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填报相关资料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成立绩效评价项目组,对立项争资经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现场绩效评价。包括采取现场询问等的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等有关账目,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分析评价
根据审核后报送的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依据《南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争资经费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立项争资经费项目,县财政局批准预算45.00万元,实际拨付4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共使用立项争资经费14.03万元。均为接待餐费及差旅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资金结余30.97万元。该结余资金已由单位统筹使用。
四、项目主要绩效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县立项争取大小项目330个,已下批文或到位资金27.30亿元,完成全县年度目标任务25.50亿元的107.06%。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稳居全市前列。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立项争资工作,加大重点建设项目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度,营造全县更好的立项争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氛围,根据《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立项争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18﹞7号)和《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2018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南办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对荣获2018年度立项争资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并奖励。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明确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定了《立项争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未明确该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二)超范围使用专项经费
现场抽查项目支出凭证,存在超范围使用专项经费现象。如:2018年2月5号凭证,接待易地搬迁巡查餐费费用11,306.00元、精准扶贫餐费1,603.00元、老干部慰问活动餐费2,120.00元、春运检查工作餐费1,713.00元,金额合计16,742.00元。
(三)财务管理待提高
1、公务接待超标准,且列支依据不足。如:2018年3月9号凭证,支付餐费1,000.00元,接待事由农业产业发展经验交流,接待人数为5人,陪餐人数4人,总用餐人数9人,接待费用超出接待标准每人每餐40元标准,且无被接待单位接待函。
2、部分支出以现金方式支付。经现场抽查资金支出情况,存在大量现金支出。如:2018年2月5号凭证,付支出71,956.00元、2018年4月14号凭证,付支出2,404.00元、2018年3月9号凭证,付立项争资招待费支出14,053,00元,均以现金方式支付。
3、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2018年度共结余专项资金309,716.00元,单位将其结余资金统筹使用。
4、部分费用报销存在跨期现象。如:2018年2月5号凭证,报销住宿费2,218.00元,查看附件,由南县南洲兴禹大酒店于2018年1月16日开具住宿费发票,住宿明细单日期为2015年和2016年住宿费。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将立项争资项目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立项争资”科目核算,未单独立设置“项目支出-立项争资”进行专项核算。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建议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定相关制度,专项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财政专项资金建立专账核算,同时保证原始单据的合规、齐全,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费用报销,对跨期费用不予报销,杜绝以大额现金方式支付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及督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部门完成的项目目标进行审查,查看项目完成情况,及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积极反馈及建议。项目完成后,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全面总结,重视项目产出绩效。促进项目达到预期设定的效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规范会计核算
建议项目资金设专项核算,应按“项目支出-立项争资-XX科目” 核算,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与核算。
七、评价结论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敏锐捕捉国家投资政策,瞄准国家、省投资重点,突出项目储备、申报和跟踪等各个环节,争取项目资金取得了一定成果。
对照2018年立项争资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2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