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县交通运输局争资立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南县交通运输局
争资立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勤信湘专字【2019】第46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以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县本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2019年5月14日至6月14日对2018年度南县交通运输局的争资立项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项目自评的基础上,从项目立项、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南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南县立项争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18〕7号文),分配南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立项争资目标任务为20000万元;争资重点为路桥改造、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站场建设等(不含高速公路、集资筹资及南茅运河、G234公路。)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专项长期绩效目标
南县“十三五”期间,每年加大立项争资工作力度,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长提供强力的支撑,为南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专项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完成立项争资目标任务20000万元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立项争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性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南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19〕15号)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本次现场评价的项目范围为南县交通运输管理局2018年度争资立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现场评价采取现场询问、走访调查,以及查阅与项目实施和评价有关的资料等方式进行。
2、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填报相关资料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成立绩效评价项目组,对立项争资专项资金进行现场绩效评价。包括采取现场询问等的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等有关账目,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分析评价
根据审核后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依据《南县交通运输局争资立项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主要绩效
2018年度共争资立项项目11项,完成立项争资到位资金2.0778亿元,其中:桂花园西路(南益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项目,争取上级资金4,828.00万元;南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项目,争取上级资金4,419.80万元;茅草街锚地管理区建设工程项目,争取上级资金4,000.00万元;茅草街汽车站项目,争取上级资金3,585.00万元;南县建制村招呼站项目,争取上级资金35.00万元;精准扶贫工程项目,争取上级资金940.00万元;农村公路窄路加宽工程项目,争取上级资金491.00万元;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争取上级资金763.60万元;渡口码头标准化建设项目,争取上级资金280.00万元;南县罗方花海自行车道工程项目,争取上级资金1,111.12万元;南县南注线北洋桥至白沫段公路路面大修工程,争取上级资金324.56万元。
四、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
南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争资立项项目,县财政局批准预算83.00万元,实际拨付83.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南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共使用争资立项66.4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资金结余16.60万元。该结余资金单位已统筹使用。具体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
金额(元) |
办公费 |
207,537.50 |
会议费 |
3,039.00 |
差旅费 |
13,924.00 |
交通费 |
16,169.00 |
公务接待费 |
121,102.00 |
维修费 |
48,036.00 |
培训费 |
12,325.00 |
其他 |
241,841.00 |
合计 |
663,973.5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南县交通运输局未对该项专项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范围不明确。
(二)超范围使用专项经费
现场抽查项目支出凭证,发现将专项资金用于日常基本支出。如:1、2018年8月12号凭证,支付购买培训用电脑5,980.00元;2、2018年9月30号凭证,支付电脑耗材费用16,020.00元。3、2018年12月19号凭证,支付城乡公共交通规划费150,000.00元,项目名称:南县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项目内容主要涵盖城际公路建设、乡村公路建设、渡口码头等。
(三)财务管理待提高
1、业务招待费依据不充分。经现场抽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部分招待费未注明招待对象及人数等。如:2018年9月42号凭证,报销招待费14,071.00元,未注明招待对象,招待事由,未附接待函。
2、原始凭证不规范。如:①2018年2月28号凭证列支汽车油费2,120.00元,所附发票抬头均为个人;② 2018年2月10号凭证,油费1,500.00元,共三张发票,其中一张发票开票日期为2017年1月8日,发票抬头未填写,金额为500.00元,两张发票抬头为个人,金额合计1,000.00元。
3、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2018年度共结余专项资金166,026.50元,单位将其统筹使用。
4、大额费用支出未签订合同。如:2018年8月34号凭证,报租车费3,360.00元,检查附件:由个人在税务局代开发票,无租赁合同,未注明租车事由及用车明细;2018年9月30号凭证,支付电脑耗材费用16,020.00元。均由南县南洲林荫路电脑销售店开具发票,发票内容为电脑和耗材配件,未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项目资金财务核算不规范。单位未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将项目资金支出在“基本支出”科目核算。
(四)项目管理待加强
根据现场项目抽查情况,部分立项争资项目无资金到位依据。如茅草街锚地管理区建设工程,总投资8,000.00万元,到位资金4,000.00万元,单位未提供资金到位依据;精准扶贫工程项目,单位争取到位资金:940.00万元,根据单位提供的资金到位指标文号:益交发〔2018〕216号、217号、218号、249号,合计金额为415万元,与完成情况统计表数据不一致。
(五)绩效目标未细化
南县交通运输局未就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和量化,资金的分配依据不足,对专项资金实施所要达成的效果表示不清晰。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建议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财政专项资金建立专账核算,同时保证原始单据的合规、齐全,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费用报销,对跨期费用不予报销,杜绝以大额现金方式支付专项资金。
(二)加强项目管理
要针对项目制定年度计划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要对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积极反馈及建议。促进项目达到预期设定的效果。
(三)细化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建议项目单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绩效目标体系,编制预算的同时,制定具体、细化、量化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在中期检查和跟踪检查阶段,要及时关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结束以后,要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全面总结,重视项目产出绩效。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评价结论
南县交通运输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敏锐捕捉国家投资政策,瞄准国家、省投资重点,突出项目储备、申报和跟踪等各个环节,争取项目资金取得了一定成果。
对照2018年争资立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0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