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波

石波

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领导分工: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征地拆迁与补偿安置等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

  石波,男,汉族,1980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