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9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妇联开展巡察,于2024年11月28日对我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县妇联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符燕平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负总责、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要求到位。
(三)细化整改措施,严格跟踪督导。对照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0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定期检查整改进度,对重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靶向施策,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注重标本兼治,既解决具体问题,又完善制度机制。截至2025年5月30日,巡察反馈的20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9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反馈问题5第三点“推进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已取得初步成效);清退违规资金1779元,补缴税费960元,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组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没有较真碰硬抓彻底整治的问题
反馈问题1:2020年4月,十二届县委巡察指出县妇联党组存在“对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传达不够”“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人事任免未经集体研究决策”“大额支出无明细”等问题。本轮巡察进驻后发现县妇联党组对上届县委巡察指出的这些问题整改后未能长期坚持,出现了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日召开妇联党组(扩大)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上轮巡察反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今年已组织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7次,确保政策传达及时、落实到位。三是班子成员每个月下村走访1次,各级妇联结合“春节”“三八”等节点,开展“关爱儿童服务”“出手吧姐姐”等活动10余次,入户走访妇女儿童200余人次,基层联系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四是强化“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组织学习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会议记录,确保所有人事任免、大额支出均经集体研究决策,并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杜绝“一言堂”现象。五是严格财务报销审核,明确报销流程和标准,对超标准、缺附件票据坚决拒报,财务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二)聚焦基层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发现的问题
反馈问题2:未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与重要工作决策部署。2024年度未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等重要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16日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补学2024年度未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民族宗教等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学习全覆盖。二是将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纳入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南宣发〔2024〕8号文和意识形态“应知应会”内容,开展专题学习6次,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反馈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①2024年度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②2022年8月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察指出“专题不专”问题后,党组会议记录在下半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上仅体现“意识形态”4个字,无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9日、10月21日召开党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风险研判能力。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每年年初专题部署,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安排专人规范记录会议内容,今年以来,已召开专题会议2次,会议记录详实完整。
反馈问题4:涉政用语不规范。①2023年县妇联机关支部述职报告中将“第一议题制度”写为“第一学习机制”;②2021年党组年度述职报告中“段德昌生平业绩陈列馆”表述为“邓德昌纪念馆”。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支部述职报告、2021年党组述职报告中的表述错误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强化政治意识和严谨作风。二是2025年3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规范文稿规范表述提示》,2025年4月18日参加全县办公室工作会议,落实“三审三校”制度,2024年12月以来,审核各类文稿30余篇,未再出现涉政用语错误。
反馈问题5: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有欠缺。县妇联党组作为南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单位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普法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存在重城区轻乡镇现象。截至巡察进驻,仅2024年全县已发生8起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基层妇联队伍服务功能有待加强,为妇女提供服务的能力还不足,如法律援助、女性健康服务等方面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6日在罗文村开展“巾帼乡村普法行”活动,组织乡镇妇联主席参与,部署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工作,覆盖乡镇12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普法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二是2025年5月23日邀请专家授课,培训基层妇联干部近300人,维权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推进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硬件设施和工作机制,截至2025年5月,在婚调中心挂牌,已接待妇女咨询419余次,初步构建起线上线下一体化维权服务体系。四是2025年开展省重点民生实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向阳花”行动59场,服务2400余人,深入开展“爱心妈妈”结对行动,形成家庭教育与社会关爱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方面发现的问题
反馈问题6:公务接待不规范。2022年12月,县妇联有2次公务接待无公函,共计2369元。
整改情况:一是经详细核查2022年1月27日1341元接待费用原始凭证和接待公函,是时任财务人员未将公函归入相应会计凭证,现已完成对该次接待公函的补充归档工作。二是2022年3月24日1028元“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接待费”实属工作用餐,已要求经办人补充详细用餐时间、参与人员、用餐地点等证明材料,完善报销凭证链条,并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三是2025年1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参加湖南省“互联网+监督”系统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平台操作培训;2025年3月7日全体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四是严格报销流程,规范程序。并常态化开展自查,重点核查经办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事前审批、票据合规、附件齐全、事由清晰等要求,倒逼经办人员提升规范意识和操作能力。
反馈问题7:违规支付活动费用。县妇联在2021年12月违规用公款支付“七一”党史学习教育服装费1779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2日清退2021年违规支付的“七一”活动服装费1779元,2025年6月12日按要求退到非税账户。二是2025年3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内部控制手册》,3月31日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专题培训1次,强化干部廉洁意识,规范报销流程。
反馈问题8:费用报销不规范。如2021年12月报销工作餐2190元无用餐明细。
整改情况:一是调取2021年12月报销凭证,通过查阅会议记录、询问经办人等方式,追溯2190元工作餐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要求经办人补充详细用餐时间、参与人员、用餐地点等证明材料,完善报销凭证链条,并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二是2025年3月7日组织财务人员和办公室深入研读《内部控制手册》,结合案例剖析费用报销的规范要求,明确各岗位责任。同时建立“初审+复审”双审机制:财务人员初审时,重点核查发票真伪、金额计算、附件完整性;分管领导复审则从业务真实性、费用合理性层面把关,对无明细、超标准的报销申请一律退回。三是开展专项自查,对2021年至今所有工作餐报销凭证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附件缺失问题,限时补充说明并归档。
反馈问题9:现金使用管理不严。县妇联在2021年12月与三家广告公司结算时大额取现支付,共计40142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内部控制手册》,明确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推行非现金结算,要求优先使用公务卡。二是严格执行现金支付规定,2000元以上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并建立“经办人申请、财务初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批流程,确保资金支付合规。
反馈问题10:超标准支付劳务费。2021年超标准支付培训教师劳务费2500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7日组织全体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结合实际修订内部财务制度。细化培训教师劳务费支付标准,明确不同职称、不同类型培训的费用上限。二是严格执行上级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审批流程,要求每笔劳务费支出均需附上培训方案、教师资质证明等材料,经业务部门初审、财务部门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
反馈问题11:未按规定扣除费用。2022年县妇联在支付育婴员培训劳务费6000元时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200元。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月14日补缴代扣的2022年育婴员讲师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960元。二是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及业务经办人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代扣代缴规定,剖析此次问题产生的原因,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三是严格审核,规范流程,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作为劳务费支付的必经流程,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
反馈问题12:电子卖场流于形式。2023年支付印刷费7189元时未进行电子卖场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7日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对关于修订《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机采〔2023〕2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9﹞27号)进行集中学习。二是2024年12月2日与财务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强调严格落实“应采尽采”,同时分管领导加强监管和审批,无电子卖场验收单不予以支付。
反馈问题13: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县妇联在2020年12月为妇女儿童发展中心购买3万元书籍,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12月购入的书籍进行全面清查,核对书籍清单、购买发票、入库记录等原始资料,精准核实资产数量与价值,将3万元书籍补录至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完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等基础信息。二是全面梳理现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结合实际修订补充。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提升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反馈问题14:合同签订不严谨。县妇联与益阳市妇联在2022年、2023年分别签订两项公益项目协议书,益阳市妇联均未盖章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益阳市妇联,就协议缺失盖章签字问题进行说明沟通,2025年4月,在双方确认项目执行无争议的基础上,补充完成益阳市妇联的签字盖章手续,并将补充后的协议重新归档备查。二是制定《南县妇联合同会签制度》,明确合同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归档全流程标准。同时,设立合同台账,对合同签订时间、对方主体信息、关键条款、履行进度等进行动态跟踪,避免管理疏漏。
反馈问题15:保密措施落实不力。县妇联在2020、2021、2023年未将秘密收文件单独分类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把2020、2021、2023年的秘密收文件分类整理并重新归档,设立涉密文件专用登记本,放置于独立、安全的保密柜中。二是2025年12月2日分管领导与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要求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保密工作要求,传阅、保存、销毁涉密文件。三是严格落实保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保密计算机以及保密工作,2025年3月7日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增强干部的保密意识。
反馈问题16:发文未登记。《南妇儿工委发〔2023〕1号》和《南妇发〔2022〕9号》发文未进行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对《南妇儿工委发〔2023〕1号》和《南妇发〔2022〕9号》补登发文信息,按照发文登记规范,详细记录文件信息,确保发文台账完整准确。二是对文件的传阅、存档等环节进行全面核查,保证文件管理链条的完整性。三是制定《南县妇联收发文件制度》,明确登记责任与流程,加强信息化管理,并全面梳理文件管理全流程(收文、发文、归档等),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反馈问题17:收文登记本管理不善。县妇联2023年收文登记本存在撕页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在登记本上对撕页情况进行备注说明,完善收文登记本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登记本的保管,要求保管人员严格执行收文登记、借阅、归还等流程,严禁私自涂改、撕毁登记本。二是2024年12月2日,由分管领导对办公室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强调收文登记本管理的重要性,明确岗位职责与纪律要求,提升人员责任意识,杜绝今后再出现类似情况。
反馈问题18:收文风不实,存在一号多文现象。县妇联印发的《南县妇联2024年度党建工作方案》与《关于开展南县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两个文件文号均为“南妇发〔2024〕1号”。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以来的文件进行全面清查,删除《南县妇联2024年度党建工作方案》的重复文号并规范存档,确保文号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二是制定《南县妇联收发文件制度》。严格落实拟稿、校对、审核、审批流程,规范公文行文格式、文号,杜绝因流程疏漏导致的错误。三是定期组织单位人员参加公文写作培训,强化规范意识,从源头上提升公文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发现的问题
反馈问题19:党建资料存在抄袭现象。2024年支部党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标题为“南县社2024年党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其中内容中又出现“我社党务工作人员”等不符合本单位的描述。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2日组织专班对2024年支部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进行全面修订,结合本单位党员结构、工作实际及党建需求,重新制定贴合实际的培训计划。二是对涉事责任人开展严肃的谈心谈话,指出抄袭行为的严重性,要求其深刻反思,强化责任担当与规矩意识。三是自2025年4月起,每月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党建资料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对10余份党建资料进行严格审核,从内容原创性、贴合实际程度等方面层层把关,确保党建资料真实、规范,截至目前未再出现抄袭现象。后续将持续强化监督与教育,筑牢党建工作质量防线。
反馈问题2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①2023年9月26日,县妇联在未经集体讨论研究的情况下,由党组书记袁芳直接任命黄红为办公室主任。②2023年6月县妇联支付南洲莹莹广告经营部31200元和小庄图文广告经营部20292元广告宣传费时,党组会议议而未决。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内部控制手册》中“三重一大”会议议事规则,对集体决策范围、流程、责任追究等要求进行再明确,切实增强干部对制度的理解与敬畏。二是着力规范会议记录和纪要撰写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详细记录议题讨论过程、各成员发言内容及最终决策结果,确保决策全过程清晰可追溯。三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杜绝“一言堂”现象,以制度约束保障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县妇联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整改自觉。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事业发展。将巡察整改与妇联重点工作相结合,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等任务,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工作载体,以整改实效推动南县妇女儿童事业再上新台阶。
中共南县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