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南组联〔2025〕4号
发布时间:2025-07-04 10:15
信息来源: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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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400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正式下达。请你单位收悉后,加快执行进度,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审定的村集体经济项目中,并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性质和内容。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台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专项资金。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南县财政局 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0日
附件:
南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乡镇、村 |
项目名称 |
资金(万元) |
南洲镇育才村 |
稻谷烘干厂建设项目 |
50 |
茅草街镇新尚村 |
优质稻订单项目 |
50 |
厂窖镇肖家湾村 |
优质稻订单项目 |
50 |
麻河口镇官正垸村 |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50 |
青树嘴镇福美村 |
优质稻订单项目 |
50 |
浪拔湖镇东美垸村 |
蔬菜制种项目 |
50 |
华阁镇华西村 |
优质稻集中连片建设项目 |
50 |
中鱼口镇小北洲村 |
优质稻订单项目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