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县信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5月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信访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于2024年6月18日对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巡察查出的问题,我局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收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问题逐条研究,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责任担当,稳步推进整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一题一策”思路,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通过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等方式,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深化成果运用,狠抓贯彻落实。以此次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能力水平,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截至2025年1月21日,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1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上缴资金2600元,整章建制6条,建立了《现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县信访局党组2021、2022年均未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专题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二是从2023年开始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以上。三是持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直接抓手,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对照巡察要求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2.收发文管理不到位。发文未编排文号。县信访局成立领导小组、通知、工作方案均是直接套红头,未编文号,2022年至2023年,共计59份。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健全了《公文收发管理制度》,明确发文程序,并严格执行,2024年来县信访联席办和信访局共发文40余份,所发文件均编排了文号。二是加强了发文管理,所发文件须经班子成员审核后印发。
3.收发文登记混乱。县信访局2022年收发文台账登记未按时间顺序排列(共计6次),且收文信息登记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健全了《公文收发管理制度》,明确收文程序,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按照收文时间收文,2024年收文均是按时间顺序排列。三是补齐了2022年漏登的收文。四是每日对收文进行梳理核对,确保收文登记不遗漏。
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县信访局存在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无证明人签字、无明细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信访局对近三年的支付凭证进行了清理清查,及时完善了相关凭证手续。二是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的支出流程、权限和责任人员。三是严格落实了《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的发票报销单均实行了一经手两证明,无证明人签字、无明细一律不予报销。四是10月18日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5.2022年12月两张公务接待函日期有涂改,共计2453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对来访单位携带的公务接待函当面核对日期、人数,确保公务接待函无修改。二是10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要求在工作中切实遵守《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各项规定。三是10月18日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公务接待制度。
6.2020年12月报销7月份公务接待费用时来函时间晚于接待时间,且存在一张空白日期接待函。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对来访单位携带的公务接待函当面核对日期、人数,确保公务接待函无修改。同时加强审核把关,分管财务负责人对公务接待报销凭证加强审核,确保报销凭证无误。二是10月25日县信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要求在工作中切实遵守《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各项规定。三是10月18日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公务接待制度。
7.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不规范。县信访局在2021年1月报废一批46.01万元的固定资产,未按固定资产处置程序进行资产处置。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已与财政局国资股对接,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等文件要求,履行处置审批手续,完善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二是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尽可能地做到流程清晰,责任可查。三是12月25日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及时发现和就地改正管理的欠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8.费用支出不规范。2020年6月至2023年12月,县信访局在报销差旅费时以信息费的名目报销。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25日组织对财务人员开展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督促财务人员切实遵守有关规定,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二是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三是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信访工作费用报销、支出等程序,明确信访工作差旅费报销等具体要求,保障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开展。四是10月18日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按相关规定报销费用。
9.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县信访局2020年以来大额取现付现,且无现金管理制度,直接将资金转入出纳个人账户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本单位《现金管理制度》,实行“备用金制度”,除备用金外,当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二是10月18日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现金使用。三是10月25日县信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现金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要求在工作中切实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各项规定。
1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12月县信访局支付南洲非凡广告经营部广告宣传费时未签订合同,且未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了《党组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二是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2000元以上的开支由局党组集体审批,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落实。三是完善采购流程,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党组作出决策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凭采购合同按程序报销费用。
11.未按规定扣除费用。县信访局2021年、2022年未按规定代扣大病互助医疗保险职工个人部分,共计26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及时按规定补扣2021年、2022年大病互助医疗保险中职工个人部分。二是从2023年开始按规定代扣大病互助医疗保险职工个人部分。
12.县信访局个别党组成员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与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一半以上雷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2023年开始,党组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要求的学习,对组织部下发的关于民主生活会的相关文件和措施仔细研读,深入了解相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二是从2023年开始,党组成员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查摆,按照文件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举措,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由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核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杜绝出现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现象。
13.县信访局党支部2021年至2024年四年的党建工作计划内容大多数雷同,2021年、2022年主题党日活动全年工作计划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重新制定了2024年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从2023年开始主题党日全年工作计划在年初时均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按照当年度安排制定。三是加强检查督促,支部书记从严把关,坚决防止出现党建工作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工作计划雷同现象。
14.县信访局个别干部2023年“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微党课讲稿存在抄袭现象,重复率达93.2%。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18日支部书记与涉及主题党日活动微党课讲稿抄袭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教育其深刻认识错误,并要求其积极改正。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党支部书记、党建专干在会前对党课讲稿等党建资料进行审查,发现雷同、抄袭的责令重写。
15.非党员干部从事党建工作。2024年1月起,县信访局非党员干部何荣松从事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组织部关于配备党务工作者的要求配备党建专干,安排党员干部李凯从事党建工作。二是12月26日,支部组织全局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深入领会《条例》精神。
16.党支部工作不规范。县信访局党支部未召开党员大会研究支部工作,党支部工作均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2月26日,支部组织全局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提高党建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支部每月召开1次以上会议研究支部工作,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17.2020年度、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中,以提意见代替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有关文件的学习,提高对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熟悉相关工作要求。二是从2022年开始,我局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在会上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检视出来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相互批评开诚布公指出问题。
18.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不规范,记录内容简单,无会议议程汇报、班子成员作个人对照检查、党组书记表态等内容的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2021年开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记录要求的学习,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从2021年开始,我局民主生活会记录人员详细记录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包括会议议程和班子成员发言内容、党组书记表态内容等。三是2025年1月21日组织学习了《关于开展“会议记录不规范原始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增强做好会议记录意识。
19.2022年县信访局个别党组成员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对上一年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作出说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2023年开始,班子成员加强关于开展民主生活会文件的学习,均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汇报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二是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如实汇报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等内容。
20.组织生活会资料不规范。县信访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记录无谈话人签名,缺少时间、地点。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填写不规范,无评议意见、党工委审批意见,缺少测评统计情况。“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承诺中无党支部意见与落款时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2024年开始,支部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开展好组织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按照要求填写好时间、地点和谈话人。二是完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部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填写好测评情况,支部书记根据会议召开情况据实填写评议意见,并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批备案。三是规范开展党员承诺践诺,2024年开展的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均按要求填写了党支部意见和落款时间。
21.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记录粘页、空页。县信访局将复印的会议记录粘贴到2020年、2021年、2022年党组和支部的工作记录本上,且均存在空页。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21日组织学习了《关于开展“会议记录不规范原始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增强做好会议记录意识。二是安排何荣松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安排党建专干李凯做好支部会议记录,严格按照相关会议记录要求书写会议记录,客观地记载会议情况,不再出现撕页、插页、空页等情况。
22.会议记录的实际撰写人与记录人不符。2023年1月至7月,县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中存在会议记录的实际撰写人与记录人字迹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了《关于开展“会议记录不规范原始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增强做好会议记录意识。二是明确王李帆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杜绝实际撰写人与记录人字迹不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