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县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沅江市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5月8日,中共沅江市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南县县委政法委近3年的工作进行了巡察,于2024年6月26日对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京榜为组长,政法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逐条剖析,制定了《中共南县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沅江市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认领牵头整改问题,各组室负责同志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程跟进落实。委机关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各项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加强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2024年9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的同志到会指导和监督,会上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对照检查,深刻剖析、举一反三,班子成员充分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有效地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强化建章立制,确保长效常治。领导班子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先后修订了党的建设、队伍建设、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制度规范,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整章建制2条,清退资金3202元,上缴资金3202元,巡察反馈的问题四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存在不足
1.履行党对政法工作领导职能不充分,落实政法主体责任有差距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仍有欠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京榜在政法工作会议、信访维稳会议、政法委员会议上多次强调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并就风险评估作出重要指示;二是维稳指导组对风险评估开展工作有欠缺的乡镇和部门及时召开会议专题会商,并制发涉稳风险提示函30余份;三是扎实开展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登记19起,每月定期汇总梳理风险评估有关台账并及时向市委政法委进行报备。
(2)基层社会治理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截至目前,我县性侵未成年违法犯罪现行案件发案数已实现大幅下降,未成年人保护格局进一步得到完善。我县十万人命案发案率为0.21(市考核指标:十万人命案发案率达到0.6即扣0.1分),当前情况稳定可控。
(3)推进信访法治化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结合矛盾纠纷月片会商机制,定期组织各有关单位到乡镇进行座谈,切实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深入到问题集中和矛盾突出的地方,主动走访重点信访群体和信访人员,调研会商信访突出问题,推动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化解。在全县部署开展了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治理工作专项行动,切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化解“百日攻坚”行动,一是高效部署、提高认识,召开了行动部署会,部署公检法司和属地乡镇组建领导小组,传达上级精神,统一思想;二是全媾挪椤⒔⑻ㄕ耍橹帕α浚酝暌岳吹男欧冒讣托屡挪槌隼吹拿芫婪捉腥媸崂恚⒐ぷ魈ㄕ耍繁5资濉⑶榭雒鳎蝗欠掷嗍┎摺⒕蓟猓陨嫠咝欧冒讣腥嫔蟛椋闪⒐ぷ髯ò唷⒀信谢夥桨浮⒅贫ㄎ瓤卮胧⒚魅繁ò噶斓迹圆煌陌讣扇〔煌墓ぷ魇侄危繁0讣率登宄⒅ぞ萑吩洹⑹视梅� 正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4)推广应用社会治安风险预测预警防控智能化平台实战化运行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乡镇通过矛盾纠纷月片会商等机制发现的婚恋、经济等重要矛盾纠纷及时录入“网小格”风险隐患模块;二是督促乡镇、公安、司法、村(社区) 等工作力量,持续加大对辖区风险隐患的摸排化解,利用半 年“专项治理”工作契机,抓实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并每个月定期通过“网小格”风险隐患模块据实录入,规范上报;三是将持续优化辖区工单处置反馈内容,加强对 乡镇工单处置的督促指导,进一步提高工单处置水平。
2. 发挥统筹管理作用不充分,重点工作开展有短板
重点人员“五包一”仍有欠缺。重点人员脱管失控情况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会同信访联席办制定重点信访人员(群体)包案表,明确由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包案,实行“ 一人一策一专班”,严格落实“五包一”责任制;二是对重点信访人员按“红、黄、蓝”三色预警进行分类管控;三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在全县集中开展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收集汇总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涉稳重点问题、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等涉稳风险情况并形成工作台账,均按要求落实“五包一”稳控责任。
3. 求真务实有差距,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不规范,不能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反映会议议事决策的过程。如:2020年10月16日的党组会,未见有其他班子成员的发言记录。2022年7月18日至2023年2月6日期间的会议记录,都是条目式记录会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20年以来的班子会议记录,逐一对照问题清单在摆问题,由于上一届班子成员调整,针对2020—2022年班子成员有发言记录的问题,逐步规范自2023年2月后所有记录都整改完毕。二是联系工作实际健全委机关组织制度、学习制度和议事制度,确保班子会依规依程序进行。三是举一反三,确保议事决策制度执行到位,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出现。
(2)民主氛围不浓,人云亦云随大流。经查2020年至 2024年会议记录,班子成员均表决“同意”“无异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对班子会记录情况回头看,针对提出的问题逐步规范,对2023年后所有记录复盘整改,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一是强化班子成员民主议事职责,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议、如实记录”的程序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3)形成的重大决定决议没有按要求编印会议纪要。经查2020年至2023年发文登记,只有两份纪要,南政纪发〔2022〕1号和南政纪发〔2022〕2号。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流程,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严格按要求提交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整改之日起,今后严格将重大决定决议编印成会议纪要、整理归档。
(4)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依据益政法〔2022〕9 号,县市区政法委员会应当向市委政法委请示的事项有9项、报告的事项有14项,2023年提交只有2类报告事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坚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直政法单位党组 (党委)和市州党委政法委员会向省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严格遵循“应报尽报、准确规范、及时高效、安全保密”原则,向市委政法委、向省委政法委 报送14项请示事项和26项报告事项,向县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
1. 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
(1)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2021年、2023年没有对党建进行研究部署,2020年以来班子工作会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也未按要求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压实领导班子党建主体责任,制定了《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推动党建工作坚持每季度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分别于6月3日、9月11日、11月18日、12月3日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部署了今年的党建重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三会一课”落实有差距。除主要领导和支部书记,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未上党课。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了《中共南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机关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实施方案》,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职责上好专题党课。全年召开支委会12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研讨4次,领导干部上党课4次。通过“悦”学分享会、周会等制度,积极开展机关支部党员上党课活动22次。
(3)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2020年度主要领导干部没有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有的未开展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党员在2024年10月主题党日活动上深入学习了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强调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确保会上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点问题、点真问题,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坚决杜绝以建议代替批评等问题的发生。
(4)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没有涉及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内容。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未见班子整改清单。个别党员领导干部2021、2022、 2023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高度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班子成员在2024年12月3日的党建专题班子会上认真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强调要加强对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内容的对照检查,并严格贯彻落实。2024年9月30日召开了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单位主要领导逐一审核了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整改问题和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自我剖析,其中个别领导干部针对2021、2022、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高度一致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今后坚决杜绝出现照搬照抄等情况,会后针对查摆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形成了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问题整改清单。
2. 党建工作开展不严不实
(1)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无党性分析材料等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对研讨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并整理汇总,已责令党员干部补充完善党性分析材料,并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部分支委会记录过于简单,如2023年8月、10月支委会仅有一两句记录,2023年11月无支委会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坚持每月召开支委会,对支委会研究部署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记录,加强了对县委办关于《开展“会议记录本不规范、原始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的学习,并按照严的标准把2023年11月支委会会议情况如实记录还原,做到规范会议记录,杜绝简单记、漏记、错记等情况。
(3)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 动退休党员没有参加;2023年支部有24名党员,但会议记录上只有9人,2022年支部共有党员22名,5月18日支部换届选举签到的只有9人,但会议记录上记录了17人参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在主题党日活动上明确党员因故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向政工室报备。加强对党建专干的培训,严格落实参会人员末页签名,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全面完整性和真实准确性。2022年支部换届选举,支部共有党员22名,换届选举前经向中共南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请示后,有5名正式党员不能出席大会,故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实有17人参会,并实事求是完善了会议记录的党员签到。
(4)党员积分管理不规范。2021年至2023年考核登记表有加减分,但支委会未对加减分进行研究,只是在党员大会上有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常态化推进党员积分管理,做到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每月支委会对上月党员积分加减分情况进行讨论,并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通报和公示。
(5)党费收缴不规范。2022年退休党员党费从慰问金中代扣。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管理,2024年12月20日正式成立中共南县县委政法委员会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并安排专人每月负责退休党员的党费收缴,对缴纳有困难的退休党员根据情况通过预交或补交的方式交纳党费,杜绝从慰问金中代扣的情况。
(三)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内部监管有短板
1. 财务资金管理有短板
(1)经费使用的绩效意识淡薄。2020年11月20日、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2022年4月18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12月25日班子会上研究大额资金分配,只关注经费分给谁分多少,不研究如何跟踪监管,确保使用绩效,唇⒔∪蠖钭式鸱峙涓偌喙苤贫取�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界定大额资金与重大支出标准,明确大额资金与重大支出须通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明确资金支配组室会同财务人员定期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绩效。
(2)挪用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坚持专款专用,运转类经费用于机关行政运行支出,特定类经费用于各项业务活动支出。二是合理规划支出,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不混用。
2. 财务制度遵守不严
(1)未履行电子卖场程序。2020年至2023年,大部分采购业务未履行电子卖场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单位采购需通过电子卖场进行交易,对未在平台交易的报账单,财务人员不受理。截至当前,本单位商品及劳务采购,均通过电子卖场进行。同时,通过周会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宣传。
(2)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2020年至2023年,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无公务接待函的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二是严管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按照《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湘办发〔2014〕4号)、《关于进 一 步规范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管理的通知》(南财行〔2020〕206号)等文 件中明确的标准予以接待,并杜绝“一函多餐”的情况。同时,通过周会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宣传。
(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且报销标准不一,如:南县益阳往返每人实际报销金额60元、130元、140元、160元不等,部分出差审批单无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按《南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南财行〔2019〕177号)文件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县外差旅费报销行为,利用周会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当前本单位报销标准已统一。
(4)部分凭证明细附件不全。2023年10月列支见义勇 为救助金2.4万元,未附救助对象领款签字单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联系领取2.4万元救助金的见义勇为对象,出具收款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二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拨付给救助对象的资金,要有收款对象本人签字确认资料。三是重视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进一步完善报账附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3. 会议费开支不规范
(1)违反会期未超过半天安排就餐规定。如:2022年12月付12月1日下午工作会商会14人开支1310元,9月23日下午五点重点人员诉求答复会议9人开支868元,会期均未超过半天安排了就餐,违反了南财行〔2020〕204号文件会期只有半天的,不安排就餐的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南财行〔2020〕204号文件精神,会期未超过半天的会议,不予安排会议餐;会期超过半天,或确因会议时间过长导致误餐的,由会务经办人员说明情况,提出申请,经会务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及机关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严格按支出标准予以安排会议餐。同时,利用周会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宣传。二是9月19日向县财政局退缴会议餐费资金2178元。
(2)超标准开支。2022年12月付政法委扩大会及党的二十大宣讲会签到24人,开支2940元。违反了南财行〔2020〕204号文件超过半天的按60元/人伙食费的规定超标准开餐。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南财行〔2020〕204号文件精神,对符合要求的会议餐按照60元/人伙食费的标准安排,并要求会务经办人员提供会议通知(方案)、会议签到表、会议餐费发票及餐饮清单、需安排会议餐费的情况说明等报账资料。同时,利用周会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宣传。二是9月19日已将超标准会议餐费1024元退缴财政非税。
中共南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