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单位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4 08:53 信息来源: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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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定青树嘴镇、乌嘴乡为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表扬激励乡镇。

  二、拟定华阁镇、明山头镇、武圣宫镇、茅草街镇为大气污染防治和秸秆禁烧表扬激励乡镇,农机事务中心为激励单位。

  三、拟定生环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为生态环境综合性工作表扬激励单位。

 


 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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