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县级真抓实干(社会面治理工作)拟激励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3 15:28
信息来源: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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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2023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办法>的通知》(南政办函[2023]40号)精神,我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考核打分、会议评选,现将县级真抓实干社会面治理工作拟激励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一、电诈防范治理工作
拟激励乡镇:华阁镇、乌嘴乡、厂窖镇。
拟激励县直单位:县民政局、县检察院
二、禁毒工作
拟激励乡镇:青树嘴镇、茅草街镇、武圣宫镇、三仙湖镇
拟激励县直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
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至县公安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7-5248316
南县公安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