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优惠优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15:39 信息来源: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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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拓宽优抚优待方法路径,提高优待证“含金量”,搭建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奉献爱心的广阔平台,提供更多更广泛的优质优惠服务,进一步彰显全社会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尊崇和优待,创造我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氛围,现面向全县范围征集优惠优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待对象合作单位(企业)。

  一、征集对象

  自愿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商超房产、金融保险、餐饮酒店、医疗康养、文化旅游、交通物流、教育培训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企业、门店,具备相关资质、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信誉评价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均可报名参与。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征集在本县注册的房地产、商超、宾馆、酒店、餐饮、药店、书店、影院等合作单位(企业)。有意愿参与的合作单位(企业),需填写《南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企业)信息登记表》,并持企业、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

  征集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优待内容

  合作单位(企业)结合主营业务,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商品价格优惠和服务优待,优先招聘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自愿参加社会化拥军活动,优惠优待常年实施,每年“八·一”“十·一”进一步优惠优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现役军人证件、退役军人优待证等享受优惠优待。

  四、激励举措

  1. 全县退役军人系统依托报纸、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各类宣传媒介,向全社会宣传合作单位(企业)门店的优待优惠项目。

  2. 建立优惠优待合作单位(企业)门店信息库和优待目录,并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双拥工作先进单位(企业)”“双拥工作先进人物”等选树宣传活动,评选双拥工作突出的先进人物、优秀企业、门店,发挥榜样作用,营造拥军崇军浓厚氛围。

  3. 邀请优秀合作单位(企业)门店代表参加“烈士纪念日”、“八·一”庆祝大会等各项双拥共建活动。

  五、资格认证

  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征集合作单位(企业)的行业资质、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状况进行审核评估,确认合格后分批次向社会公布,并颁授拥军牌匾和优惠标识。

  六、联系方式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双拥办)杨伟,联系电话:18692468145

  南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企业)信息登记表.docx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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