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14 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11:51
信息来源: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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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城发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22〕11号)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六个部门关于落实14 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3〕1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深化“公交优先就是人民优先”理念,进一步推动公交惠民、便捷和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县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免费范围
常规城市公交(不含定制公交、城际、城乡公交 )执行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政策。同时也要确保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优待人群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政策落实。
二、加强宣传
你司应加强宣传,将本通知内容与即将开展的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优先出行宣传周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实效,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9月30日起执行,之前有关城区公交车票价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