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7 16:35 信息来源: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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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在我县退役军人优抚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何强、刘湘闽同志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何强,男,汉族,南县武圣宫镇百联村,2021年3月入伍,2023年3月退伍,服役于武警重庆总队执勤一支队,2021年6月7日在重庆总队新兵团单杠训练中导致盂唇受损致残十级因公,拟评定残疾等级“十级因公”。

  刘湘闽,男,汉族,南县南洲镇翻身堤社区,2021年3月入伍,2023年3月退伍,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65655部队,于2022年1月4日在65655部队一号营区障碍性训练时右外踝后踝骨折致残十级因公,拟评定残疾等级“十级因公”。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7月6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联系电话:5215839;联系地址:南县南洲镇九都山北路99号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413200)。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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