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4 11:12 信息来源: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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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在我县退役军人优抚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孙诚、邹佳、胡国民同志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孙诚,男,汉族,南县南洲镇新颜村,2014年9月入伍,2022年9月退伍,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31658部队,2019年7月在宁夏战术训练基地工作压力大,劳累过度因病致残六级因病,拟评定残疾等级“六级因病”。
  邹佳,男,汉族,南县南洲镇张公塘村,2011年12月入伍,2019年12月退伍,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75738部队,于2018年4月20日在部队组织单杠训练中不慎导致左肩脱臼摔伤致残九级因公,拟评定残疾等级“八级因公”。
  胡国民,男,汉族,南县南洲镇翻身堤256号,1980年11月入伍,1983年11月退伍,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54268部队,1982年9月11日在执行战斗任务时被地雷炸伤左上臂致残九级因战,拟评定残疾等级“八级因战”。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1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联系电话:5215839;联系地址:南县南洲镇九都山北路99号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413200)。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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