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7 10:31 信息来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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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南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持久战工作要求,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于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营商环境领域问题受理方式和受理范围公布如下:

一、受理方式

(一)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

0737-5220272(县优化办)

0737-5216258(县纪委监委)

0737-5783033(县委政法委)

0737-5812345(县长热线)

(二)监督举报电子邮箱:

nanxianyouban@163.com

(三)监督举报通信地址:

南县兴盛西路138号政府大楼611室(县优化办)

南县兴盛西路138号政府大楼219室(县纪委监委)

二、受理范围

1.对惠企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等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的;

2.在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过程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生冷粗暴和在办事过程中有“怕、慢、假、庸、散”等行为的;

3.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答复不准确、不全面,造成群众、企业“多头跑”“重复跑”的;

4.执法不文明不规范,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逐利执法、运动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加重企业负担的;

5.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的;

6.违规指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强制企业接受不合理服务条款,强迫购买指定产品,擅自增加企业义务和负担的;

7.违规干预插手企业招投标、工程建设、投资入股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8.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2.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或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范围。

3.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个人隐私将受到严格保护。

 

南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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