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7 15:28 信息来源: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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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我县退役军人优抚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孙可、刘成、黄荣、曹超、夏世凤、张建新同志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孙可,男,汉族,南县中鱼口镇广常村。2017年9月入伍,2022年9月退伍,服役于原武警部队甘肃总队,2020年6月17日在军事训练中枪声分贝过高导致双耳听力下降,左耳较为严重致残八级因公,拟评定残疾等级“八级因公”。

刘成,男,汉族,南县南洲镇洗马湖村。2016年09月入伍,2021年9月退伍,服役于武警部队郑州支队执勤二中队,于2021年2月18日在执勤二中队训练场右踝关节摔伤致残十级因公,拟评定残疾等级“十级因公”。

黄荣,男,汉族,南县南洲镇火箭社区第三组。2009年12月入伍,2021年12月退伍,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71622部队,2019年11月9日在许昌市训练时构筑伪装时负重过度,腰椎受伤致残九级因公,拟评定残疾等级“九级因公”。

曹超,男,汉族,南县武圣宫镇太白洲村。2017年9月入伍,2022年9月退伍,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第四通信团部队,2018年11月30日下午在新疆军区第四通信团400米障碍训练从云梯摔下致伤双侧腕部致残九级因公,拟评定残疾等级“九级因公”。

夏世凤,男,汉族,南县厂窖镇城西村。2017年9月入伍,2022年9月退伍,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白银支队执勤二大队,2017年11月16日在支队教导队训练场攀爬电网时摔下致右手腕受伤致残十级因公,拟评定残疾等级“十级因公”。

张建新,男,汉族,南县中鱼口镇南仙村。1972年12月入伍,1978年4月退伍,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89324部队,1972年12月至1978年4月在89324部队,从事修铁路、扫通遂道工作致残六级因公,拟评定残疾等级“六级因公”。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28日起至2023年3月8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联系电话:5215839;联系地址:南县南洲镇九都山北路99号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413200)。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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