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办法>的通知》(南政办函〔2022〕20号)精神,我办对各县直部门、乡镇民事实事和热线工作进行了综合量化评价,形成了督查激励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民生实事拟表扬激励县直单位(4个)
教育局、医保局、住保中心、卫健局。
二、热线工作拟表扬激励县直单位(2个)
市监局、公路建养中心。
三、热线拟表扬激励乡镇(12个)
明山头镇、青树嘴镇、浪拔湖镇、厂窖镇。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1月12日至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县重点民生实事办反映,联系人:刘棋,电话:0737-5220272。
南县重点民生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