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南县县长质量奖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9 09:58 信息来源:南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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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南相关单位,经开区、创新区管委会:

为促进我县企业提升自主创新和卓越质量管理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建设质量强县,根据《南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南政办发〔2021〕16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第三届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南县县长质量奖设组织奖2个,个人奖1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空缺。

二、申报范围

本届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范围为:南县辖区内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组织及质量管理工作者。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与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同时申报。已经获得县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不参加本届申报和评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届县长质量奖组织(简称申报组织)的条件:

1、依法在南县注册登记且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2、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居同行业领先地位;

3、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创新,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4、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申报本届县长质量奖个人(简称申报个人)的条件:

1、拥护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

2、对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进行创新,为我县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从事或涉及质量工作5年及以上,为南县质量振兴工作作出特殊贡献的,工作年限可放宽至3年);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县长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的;

2、近3年内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责任事故的;

3、近3年内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有重大的突出问题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3年内有违反法律法规和不诚信等不良记录的。

四、评审标准

按照《南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实施细则》执行,同时参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相关标准。

五、申报材料

(一)组织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单位)》。

2、单位概述。内容要求详见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

准则》的要求,从领导、战略、顾客市场、资源、测量分析、过程管理、经营结果等7个方面入手,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在3万字左右。

4、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

单位经营资格证书、近3年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年报、近3年获

得的荣誉证书等。

5、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报告。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出具的本单位近3年的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报告。

申报材料中第1、2、3项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和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U盘);第4、5项需提供三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二)个人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个人应当如实、完整地填写《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推荐单位应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自我简介。字数不超过2000字。

3、质量工作主要业绩。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字数不超过5000字。

4、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个人技术资格证书、个人从事重大质量工作(活动)取得实效的证实性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中第1、2、3项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合并装订成册)和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U盘);第4项需提供三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六、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本届县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和自评材料组成。申报组织和个人按要求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南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证实性材料需提供原件。申报期截止后,将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或修改材料。

(二)资格审查。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组织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三)评审。组织进行材料评审、专家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提出拟获奖单位和个人候选名单。

(四)审定、公示。由南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拟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经评委会主任委员审核,报县长批准。

(五)批准、通告。经县长批准同意后,印发南县县长质量奖表彰通报,向社会公布。县人民政府对获奖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奖牌(奖杯)和奖金。

七、其他有关事项

1、积极宣传。县长质量奖是我县在质量领域的政府最高荣誉,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本行业和本地区大力宣传本届县长质量奖有关政策要求,指导、帮助、动员相关企业和个人积极申报县长质量奖。

2、本届县长质量奖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遵照相关条件和程序,坚持自愿申报、各个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严守纪律、严禁借评审之机谋取利益。

3、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

4、材料下载。本届县长质量奖申报表格及附件可登陆南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也可直接到南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领取。

5、联系方式:南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标准化股)。

地    址:南县南洲镇永安路265号

联 系 人:易 武

邮    编:413200

联系电话:17373765770  

电子邮箱:1471228361@qq.com

 

 

南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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