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城区暴雨极端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南防指发〔2022〕8号

发布时间:2022-07-05 17:22 信息来源: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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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洲镇人民政府,县排水排涝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南县气象台7月5日16时发布未来三天天气预报,县防指决定:自7月5日17时起,解除城区暴雨极端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解除应急响应后,南洲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城区内涝防御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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