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融媒体中心敦促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返岗的公告
南融发〔2022〕6号
发布时间:2022-03-15 19:36
信息来源: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中共南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县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南组联〔2020〕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职工队伍管理,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多次敦促返岗未归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公告,请中心工作人员匡伟武,身份证号码:432322****1015****,吴丹,身份证号码:432322****1009****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6日前)返回中心上班或者履行相关手续,逾期不归者,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解聘后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等事宜严格按照人社部门的相关政策办理。
南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