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返岗未归人员实施解聘的公告
南融发〔2022〕4号
发布时间:2022-03-03 11:36
信息来源:南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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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融媒体中心于2021年12月29日在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南县融媒体中心敦促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返岗的通知》(南融发〔2021〕20号),敦促在编不在岗人员南县鑫网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职工李争荣同志再次返岗,《通知》明确规定请李争荣自《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1月25日前)返回单位上班或者履行相关手续,李争荣同志在收到《通知》后仍未返回南县融媒体中心上班,至今已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中共南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县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南组联〔2020〕4号)精神,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备案,对其依法依规依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随即终止。
南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