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24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5 10:38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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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已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24号问题整改任务,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24号问题:洞庭湖区断面仍未达标。南嘴、小河嘴、万子湖3个国控断面虽然连续两年达到年度考核要求,但水质仍是Ⅳ类,主要为总磷超标。

二、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三、整改措施

(一)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稻虾水产养殖尾水、畜禽养殖废水治理和循环利用。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严控工业污染排放,强化入河(湖)排污口审批和管理。

(三)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

(四)开展洞庭湖区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专项整治行动。

(五)加强流域联防联管,打好禁航禁捕攻坚战。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通过整改,已达到整改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制定了《南县化肥减量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实行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推广安装技术软件。县乡农技人员、化肥经销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村干部等安装该软件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专家系统APP用户3592人,目前已逐步推广至农户。开展上户调查。对45户测土配方施肥农户,重新上户调查核实,确保调查真实、电话畅通、信息准确。开展土样检测试验。完成土样采集324个,田间肥效试验12个。创建减量增效示范片,建成水肥一体化示范面积4245亩,建成耕地深翻耕、机械施肥、水稻侧深施肥示范面积4.6万亩。二是制定了《南县大通湖流域稻虾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方案》,采用在稻虾田种植伊乐藻、狐尾藻等净水植物的方式减少饵料投放量,精细化推进稻虾尾水治理。三是采用“三池两坝”处理工艺推进湖南鸿源生态有机农场有限公司养殖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建设,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50%,正推进底梁、管道、沉水井建设和清淤工作,预计12月可以投入运行。四是推进南县天裕牧业有限公司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建成一套日处理粪污240吨的HC高效微生物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建设750立方米沼气池、256个立方的粪污收集池、干湿分离设备和排污管道。

(二)加强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开展县经开区生态环境管理自评,批复设置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第四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三)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运营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实行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建立健全转运台账。

(四)实行全域“禁磷”行动。印发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告》和《南县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工作实施方案》,市监、商务、文化旅游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每季度对流域内工业企业、商品流通门店、服务业门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对洗涤用品进行了抽检。

(五)打好禁航禁捕攻坚战。农业农村、湿地管理部门和各乡镇成立常态化巡逻队伍,开展巡查执法和市场执法检查,切实抓好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五、工作成效

洞庭湖南嘴断面水质持续好转,达到水环境考核目标要求。

六、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生态立县”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加大宣传力度,创造必要条件,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制度,争取广大群众支持,动员最广泛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切实搞好后期巡查,把巡查日常化,形成部门监管、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二)加强资金统筹,确保资金效益。积极储备项目,抓紧落实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积极与上级单位对接,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统筹农业、住建、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等各部门资金,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上级下达的目标接近、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环境治理类专项资金。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及乡镇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及乡镇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开展洞庭湖水环境治理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推动公众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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