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3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5 10:36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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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3号问题整改年度整改任务,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3号问题:益阳大通湖水面面积82.7平方公里,是洞庭湖区最大的内湖,2012年申报为国家良好湖泊,并得到2.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要求水质目标保持Ⅲ类以上。2013年湖南省政府批复大通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要求对湖内围网养殖逐步清理取缔。但益阳市大通湖区对大通湖天泓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围网养殖监管不力,企业大量投放饲料、肥料,造成湖水质从2013年Ⅲ类下降为2016年劣Ⅴ类。

二、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三、整改措施

落实《2021年大通湖水环境治理任务清单》和《大通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通过整改,已达到年度整改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制定了《南县2021年大通湖水环境治理任务清单》和《大通湖南县流域水生态环境攻坚行动任务清单》,明确了具体的任务清单、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

(二)截污方面。一是持续推进沟渠清废。各乡镇全面开展沟渠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工作。二是加强禁航禁捕。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成立常态化巡逻队伍,开展巡查执法和市场执法检查,切实抓好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三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定了《南县2021年大通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完成测土配方施肥77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32.5万亩次,绿色防控面积20万亩次,绿肥种植8.6万亩。制定了《南县大通湖流域稻虾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方案》,采用在稻虾田种植伊乐藻、狐尾藻等净水植物的方式减少饵料投放量,精细化推进稻虾尾水治理;制定了《大通湖流域(南县)精养池塘尾水排放管控方案》,采用“三池两坝”处理工艺推进湖南鸿源生态有机农场有限公司养殖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建设,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50%,正推进底梁、管道、沉水井建设和清淤工作,预计12月可以投入运行。四是加强畜禽污染治理。推进南县天裕牧业有限公司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建成一套日处理粪污240吨的HC高效微生物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建设750立方米沼气池、256个立方的粪污收集池、干湿分离设备和排污管道。五是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运营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新建明山头镇和乌嘴乡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人工湿地;查漏补缺,五七运河南县沿线617户未完成改厕的居民户已全部完成(含6户空置房)。六是持续推进禁磷工作。制定了《2021年大通湖南县流域禁磷工作方案》,市监、商务、文化旅游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每季度对流域内工业企业、商品流通门店、服务业门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对洗涤用品进行了抽检。

(三)退养方面。严防防精养鱼池反弹,畜牧水产、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对临湖1000米范围对退养反弹工作现场督查,督促责任乡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四)疏浚方面。完成渠道疏浚4条,共18.6千米。

(五)增绿方面。完成青树嘴镇电排渠等6条通湖沟渠生态修复及入湖口湿地一期项目建设,构建河道走廊型湿地366亩,种植苦草、菖蒲、千屈菜等净水植物37060平方米;推进新滨渠等12条通湖沟渠生态修复及入湖口湿地项目建设,完成清除地被植物,喷播植草(灌木)籽7000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8000立方米,挖淤泥、流砂46000立方米,种植挺水植物80000平方烽,栽植沉水植物170000平方米。

(六)活水方面。加快活水工程建设,16处入湖(河)涵闸双向止水工程和五七运河节制闸已启动建设;老苏河节制闸已招标挂网。

五、主要成效

根据大通湖水质的监测结果显示,大通湖水质持续好转,水质正在进一步改善中。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调度。继续加强组织调度,严格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通湖治理工作的进度安排,完成各项治理工作任务。

(二)推动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努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通过项目建设推动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二是着手推进农田型湖泊缓冲带、通湖沟渠生态治理和农田面源拦截工程的建设,解决农业面源污染的问题。

(三)加强监管执法。继续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其设施正常运行,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到位。

 

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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