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26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5 10:33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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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已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26号问题整改任务,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26号问题: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任重道远。大通湖流域范围内农田面积约52万亩,养殖废水、农村面源污染物及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大,2020年1-6月份大通湖水质为Ⅳ类,7、8月份为V类,出现反复。

二、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三、整改措施

(一)截污。完成了本年度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持续开展入湖河(渠)道“清四乱”和流域内禁磷工作。

(二)退养。全面推行绿色发展模式,防止临湖1000米范围内已退养精养鱼池出现反弹。

(三)疏浚。完成4条沟渠、共计18.5公里的疏浚任务。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通过整改,已达到整改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截污方面。一是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运营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新建明山头镇和乌嘴乡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人工湿地;查漏补缺,五七运河南县沿线617户未完成改厕的居民户已全部完成(含6户空置房)。二是持续推进沟渠清废。各乡镇全面开展沟渠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工作。三是持续推进禁磷工作。制定了《2021年大通湖南县流域禁磷工作方案》,市监、商务、文化旅游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每季度对流域内工业企业、商品流通门店、服务业门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对洗涤用品进行了抽检。

(二)退养方面。严防精养鱼池反弹,县畜牧水产、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对临湖1000米范围对退养反弹工作现场督查,督促责任乡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三)疏浚方面。完成渠道疏浚4条,共计18.6千米。

(四)增绿方面。完成青树嘴镇电排渠等6条通湖沟渠生态修复及入湖口湿地一期项目建设,构建河道走廊型湿地366亩,种植苦草、菖蒲、千屈菜等净水植物37060平方米;推进新滨渠等12条通湖沟渠生态修复及入湖口湿地项目建设,完成清除地被植物,喷播植草(灌木)籽7000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8000立方米,挖淤泥、流砂46000立方米,种植挺水植物80000平方烽,栽植沉水植物170000平方米。

(五)活水方面。加快活水工程建设,16处入湖(河)涵闸双向止水工程和五七运河节制闸已启动建设;老苏河节制闸已招标挂网。

五、主要成效

根据大通湖水质的监测结果显示,大通湖水质正在进一步改善中。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调度。继续加强组织调度,严格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通湖治理工作的进度安排,完成各项治理工作任务。

(二)推动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努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通过项目建设推动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二是着手推进农田型湖泊缓冲带、通湖沟渠生态治理和农田面源拦截工程的建设,解决农业面源污染的问题。

(三)加强监管执法。继续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其设施正常运行,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到位。

 

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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