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政人〔2021〕5号
发布时间:2021-06-18 16:04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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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21年以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围绕平安南县建设,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不怕牺牲,大义凛然,以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根据《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追授张正球同志“南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4000元奖励。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时代精神的体现,希望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以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在危险时刻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勇敢精神,学习他们奋不顾身、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美德,努力营造知荣辱、行善举、扬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广泛弘扬崇德向善的文明道德新风尚,为创建平安南县、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