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2 10:30
信息来源:南县农机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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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18号)、(益农机发[2019]91号)文件精神,现对超使用年限、长期脱检拖拉机进行公示,公示期60日,对于自公告之日起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南县农机车辆牌证管理机构将根据文件要求宣布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无效。一切后果由拖拉机所有人承担。
特此公告。
车辆信息(公示).xls
南县农机事务中心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