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6-30 10:16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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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和《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文件精神,决定自2020年7月30日起启用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设置地点:南县南茅线G234 K2045+150 。
二、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由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对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货运机动车辆途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路段时,对采取故意遮挡号牌、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方式干扰或者逃避检测的,由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罚。
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处罚机关及地址
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罚中心:桂花园西路桂花园大桥下,电话:0737—5425158。
五、本通告公示30天,自2020年7月30日起施行。
南县交通运输局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