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陆生野生动物禁食封控及退出补偿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24 21:49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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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22号)文件精神,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养殖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南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处置方案,从林业、财政、相关乡镇抽调工作人员,分成2个小组,到驯养繁殖户进行现场核查。经核实,纳入第一批野生动物补偿对象共15户,涉及补偿数量蛇类23239.8公斤,红骨顶7666只,白骨顶98只,豪猪85头,竹鼠362.6公斤,豚鼠12998只。现按省林业局文件要求,予以公示,具体明细见附表。

南县林业局

2020年6月24日

附表:南县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主体第一批补偿明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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