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采砂船拆解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8 10:09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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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7日,南县交通运输局与南县水利局联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对扣押在三仙湖水库下坝外的两艘“三无”采砂船拆解并没收废材的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3月25日,根据《南县河(渠)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南洞庭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处置“三无”采砂船机械设备的联合公告>》(南交发〔2020〕10号)和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南县交通运输局对上述两艘“三无”采砂船依法实施拆解。该联合公告发布后,先后有李亮石(身份证号码432302******128773)、罗伟明(身份证号码430981******101416)申请对上述两艘“三无”采砂船拆解后的废材进行确权,现予公告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相关部门拟于2020年4月17日对“三无”采砂船的船舶所有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拆解后的船舶废材进行处置。如有人对这两艘“三无”采砂船的产权确认存在异议,可于2020年4月17日前携带相关证据资料到南县交通运输局办理船舶确权手续,过期视同放弃一切权利。

特此公告

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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