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南县县长质量奖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强县发〔2020〕1号

发布时间:2020-03-25 14:38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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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南相关单位,经开区、创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县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政发[2017] 10 号)文件精神,根据《南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南政办发[2017] 12 号)的相关要求,现就2020年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南县县长质量奖是县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设“单位”和“个人”两类奖项。

(一)单位奖:主要授予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四大领域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南县经济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获奖单位不超过2个,达不到条件可空缺。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和3万元奖金。

(二)个人奖:主要用以表彰为南县质量管理和质量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获奖个人不超过1人,达不到条件可空缺。对获奖个人颁发奖牌和1万元奖金。

二、评审标准

县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南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评审办法见《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实施细则》(南强县发[2017] 6 号)。

三、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为南县质量管理、质量振兴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全县各类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1年以上)及个人均可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鼓励为提升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一线员工和质量管理人员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见《南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实施细则》。

四、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意向和基本情况(申报表)报南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产品标准化股)。证实性材料需提供原件予以核实。

(二)评审委员会联审。评审委员会及上级专家组织会议对申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把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审把关,确定参评单位并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参评单位按《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实施细则》整理相关材料。各参评单位将所有材料报送南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并组织评审组完成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提出拟获奖单位和个人候选名单。

(四)审定、公示。南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将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拟获奖单位和个人候选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出南县县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推荐名单,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提请县长批准。

(五)批准、通告。经县长批准同意后,下发南县县长质量奖表彰通报,并向社会发布。同时提请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和奖金。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南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南县县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直接到南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产品标准化股)领取。

3、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2日。

4、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5、联系方式:

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联系人:易武

联系电话:17373765770  电子邮箱:1471228361@qq.com

   

南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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