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财政局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全局现有在职人员 117 人,离退休人员 77 人。
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访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房产、车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或协调财政宣传、信息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预算股研究制定全县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按全口径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批复、调整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预算调整相关事宜;办理与省级财政结算事项;承担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起草联络事宜。(三)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承担行政、政法、教育、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核查批复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制定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承担政法系统装备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监督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执行和财务运行情况;负责行政政法、教科文等部门单位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及监督工作。(四)经济建设股承担交通运输、公路、国土资源、环保、供销、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投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核查批复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决算工作;组织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建设的项目库,并提出预算安排重点和顺序建议;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运行进行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绩效考核;负责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并执行;承担燃油补贴、产油大县补贴、产粮大县补贴、棉花价格补贴、生猪调出大县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发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政府投资(补助)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参与全县交通建设规划拟订及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交通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及安排使用。(五)农业股承担农业、林业、水务、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核查批复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执行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政策,按政策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惠农补贴政策资金。(六)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核查批复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执行社保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督工作;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负责城乡居民医疗管理工作。(七)企业股(对外经济贸易股)承担安全生产、商务和粮食、外事、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创新示范区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核查批复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执行相关财政政策;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企业亏损补贴;负责粮食专项储备和风险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八)预算绩效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建立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工作;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和管理工作;指导预算部门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资料信息库,研究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九)资产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行政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监管等制度和办法;负责本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和集体资产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负责从经费角度对县直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审核把关和预算安排、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购置的审核。(十)人事教育股负责拟定局机关、直属单位有关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资待遇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乡镇财政所的考核评比、评先评优工作;组织财政系统表彰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协同其他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负责全系统基层党建、党务公开、综治维稳、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会、离退休老干部等具体工作。(十一)国库股负责“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后国库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省直管县”后的资金调度和管理职能;负责县级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和全县财政收入的调度工作、办理县级预算缴款、收入退库;统计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国库资金管理,执行国库管理相关制度,联系人民银行国库并协调有关工作;办理县级财政资金的收付业务和资金调度工作;负责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县级财政性专户;负责审核批复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用款额度和资金清算;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县级预算单位决算批复核查和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县级预算单位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十二)会计管理股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组织会计技术职称、会计证等的报考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会计持证人员开展继续教育、新旧《会计证》领、换工作;负责对全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进行指导和考核。(十三)税政法规股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调查、分析、反馈有关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组织实施税源调查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本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审查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证件年检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法制普法宣传工作。(十四)综合规划股负责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负责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政策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负责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与非税收入征管等部门提出政府非税收入缓、减、免建议及有关审批工作。(十五)地方金融与债务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类企业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参与县域信用社抵贷财政资产处置工作;参与拟订地方金融工作管理的政策、制度,研究提出促进金融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金融管理工作;负责涉农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十六)财政监督检查股负责县内的财政监督,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工作关系;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监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主要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缴预算收入,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支出拨付,以及有关部门征收、解缴、管理各项非税收入等情况;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并依法做好违规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十七)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法,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县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确定政府采购范围,制定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依法审批县本级政府采购方式,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举报和投诉;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监督政府采购制度和合同执行,编制全县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指导和管理乡镇政府采购业务。(十八)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负责实施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执行县级财政国库支付管理制度和国库支付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协助国库支付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根据财政批复的单位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审核和拨付;负责管理县级财政零余额账户;汇总并及时向财政国库部门提供财政支付信息。(十九)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负责贯彻实施非税收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拟定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负责县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全口径预算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缓征、减征、免征的初审和呈报;核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考核县直执行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拟定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奖励方案;负责全县非税收入核算与统计及“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清算与划解;承担“收费清单”收费项目的核定,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目录,组织参与非税收入的日常监督、专项稽查、清理整顿。(二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法规、政策,研究制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规划、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评估、筛选、申报和计划审核,汇总编制全县项目计划,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组织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对项目资金运行和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评比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后续管护和效益监测评价工作;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督促自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预、决算手续;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和科技培训;负责本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队伍建设,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结合南县农村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整合的涉农资金和项目制定年度和中长期实施规划,统一实行严格的涉农资金申报、使用、审批程序;负责整合的涉农项目具体实施和资金管理。(二十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承担乡镇预算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核查乡镇年度财务决算;负责执行乡镇财政管理政策和规章,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指导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财政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债务管理和乡镇债务的化解工作,指导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村账乡(镇)管工作和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惠农政策,发放各种惠农补贴资金和财政性专项资金;负责乡镇、村级转移支付的监督管理,参与调查研究农村经济和农民负担情况;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二十二)县财政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县财政局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维护;保持与省、市财政的正常联接;负责协助相关股室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财政信息工作。(二十三)县财政预算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评估、审核;对财政预算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核,对招标文件、标底和前期征地、拆迁费用等进行审核;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评估、审查、咨询及评价工作,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算分析及项目建成后效益评价,提出加强投资项目的监管意见,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取证、核实,提出初步处理处罚意见。(二十四)县工资统发中心负责县级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工作;根据编制、人事部门审核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编审批表”、“退休待遇审批表”、“工资异动审批花名册”等建立个人工资档案,开设个人账户和“工资专户”,及时收集、录入有关单位人员、工资信息等异动的数据,进行相关会计核算;向预算部门上报“财政统发工资单位汇总表”,代扣国家规定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个人所得税等个人应缴款项的代扣代缴工作;加强财政监督,对工资专户资金实施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十五)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政府采购;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有关采购信息。编制采购文件。制定招标书、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等。负责报送政府采购项目备案文档。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联系政府采购“专家库”中的专家,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政府采购项目组成“评标委员会”。登记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十六)县经济开发区财政所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经济开发区的中长期规划、方案及相关政策,参与制定县经济开发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现行财政、税收有关政策对经济开发区进行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经济开发区年度预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济开发区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年度决算财务数据,管理和监督经济开发区各项财务收支活动;负责经济开发区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经济开发区投融资平台的建设、运行和财务规范化管理;负责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局 2019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 5 个,分别是局机关本级、乡镇财政管理局、非税收收入征收管理局,农业开发办公室和国库集中支付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 年年初预算数 2144.51 万元,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144.51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 2293.8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18.5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93.7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4.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7.99 万元。
(三)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2、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增减变动情况
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减少 149.34 万元,下降6.5%,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支出较去年预算数减少 149.34 万元,下降6.5%,主要是单位人员经费列支口径变化,上年部分津补贴预算列入乡镇财政所。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44.51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 年年初预算数为 1699.51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 年年初预算数为 445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争资立项 40 万元,公务接待费 10 万元,预算编制 17 万元,财政监督 5 万元,决算编制 15 万元,惠农补贴发放工作经费 23 万元,机关网络运行及系统维护 30 万元,派出纪检监察组专项 7.5 万元,新会计制度接轨培训 14.5 万元,扫黑除恶 3 万元;非税票据工本费 30 万元;国库集中支付专项 50 万元;综改经费 70 万元,乡财县管及乡管经费 50 万元;农业综合开发 80 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39.57 万元,比2018 年预算增加 7.96 万元,上升 3.4%。主要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额度略有升高。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0 万元(公务接待费 30 万元)。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1 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县财政局共有国有资产是房屋及配套设施使用面积 542 平方米,价值580.2 万元;二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办公设备、公用设备。
5、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 2019 年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且 30 万以上的重点专项支出申报了绩效目标。
七、绩效情况
——财税入库历史新高。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517万元,首次突破十亿元大关,占调整预算10亿元的100.52%,增收10484万元,增长11.64%,超全市平均增幅6.48个百分点。其中,地方收入完成60548万元,增收4807万元,增长8.62%,超全市平均增幅3.46个百分点;地方收入税收占比77.31%,超全市平均占比7.15个百分点。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年来,县财政一方面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切实盘活资金存量,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力度,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031万元,占调整预算479800万元的103.17%,增支6.27亿元,增长14.5%,超全市平均增幅8.24个百分点。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小康8项考核支出达40.5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1.91%。
——各项考核捷报频传。一年来,全局干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务实作为,各项工作高效完成。在上级考核中,我县荣获湖南省非贫困县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试点县等省市荣誉12项,三仙湖镇财政所被省厅评为市级星级乡镇财政所,我局再次蝉联县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在系统考核中,4个单位被推荐为出席县人民政府先进单位,3人被推荐为县人民政府记三等功人员,17个单位分获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一、二、三等奖,38人推荐为出席县人民政府嘉奖人员,14人获局先进个人,26人获局工会积极分子。
——全力支持农业发展。整合涉农资金20项3.73亿元,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4.7亿元,集中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改善和农村生态保护三大平台建设,先后被定为高标准农田、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等10多个项目建设试点县,获上级奖励资金过亿元。拨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9类4633万元,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投入财政资金5000多万元,发放稻虾贷贴息资金100多万元,助推小龙虾、龟鳖鱼、瓜果菜等特色产业迅猛发展,稻虾种养面积达55万亩,综合产值实现130亿元,“南县稻虾米”获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金奖及国家粮油明星品牌,农业总产值增长3.8%,农业生产发展动能更强劲。
——大力扶持工业发展。认真落实《关于鼓励和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积极指导、配合经开投做好园区项目包装与申报,助推园区服务基础日臻完善。落实科技发展和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免费印发《减税降费政策汇编》等资料10多万份,全年减少企业税费负担9301万元,确保了国家改革红利落实于民。安排企业奖扶资金1992万元,从项目申报、转型升级、技术引进、科技创新等方面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伟业机械等3家企业通过“小巨人”企业资质认定,全年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8.8%。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主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机构年末在南贷款投放量同比增加29.27亿元。
——加力推进三产发展。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推动厂窖纪念馆、德昌公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质建设,支持南县地花鼓、地方汇演等文旅产业加快发展,南县旅游知名度持续提升。安排资金500万元,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全年实现电商交易额28.5亿元,同比增长14%。
——聚力抓好财税征管。南县财税部门克服减税降费和财源基础薄弱等不利因素,按“做实存量、稳定增速、应收尽收”原则,通过切实强化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压实税控联管责任、狠抓均衡入库等措施,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其中,我局通过细化年度目标、严格非税票证管理、组织执收执法检查、上门催收和落实激励机制等措施,累计完成非税收入11398万元,增收1146万元,增长11.18%;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16宗3922万元,完成联合控税1029万元,为全县财税收入任务顺利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项目建设触底反弹。2019年,我局与县直各部门协调发力,克服“停缓调撤”和上级项目安排紧缩等政策因素,配套投入7.6亿元,助推南茅复线、桂花园大桥、洞庭湖沟渠塘坝清淤、农村饮水安全等100个重点项目落实,发展新动能得到加速蓄积;县城主次干道下水道疏洗、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山清路、荷香路建设等工程顺利完工,宜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益南高速如期通车,新修农村公路259.4公里、客运招呼站30座,水利堤防、中小河流治理、16个村农网改造和15个通信基站建设等任务顺利完成;安排资金3000万元,推动村级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农村集体经济、适度规模经营、公墓建设、殡葬改革等项目有序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纵深推进。
——社会保障切实加强。财政供养人员待遇严格按标准落实,党政机关和村级运转经费、离任村干部困难生活补助等按年初预算标准执行到位,财政“三保”工作深入人心。安排资金3.44亿元,顺利完成棚户区改造1050户(套),新建公租房384套,农村危房改造765户,南洲佳苑安置区主体结构验收,三仙湖镇棚改电梯安置房竣工,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低保五保金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充分保障退休人员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500余万元,持续缓解群众“看病贵”;发放教育资助资金1520万元,帮助2.58万名寒门学子继续学业;指导乡镇、村严格落实惠民补贴公示工作,确保55项3.39亿元惠民补贴如数落实于民;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业就是最大的民生”指示,安排创业担保贴息和就业培训资金446万元,帮助困难群体创业就业。
——文教卫事业协调发展。安排资金4800万元,完成县实验学校本部(二期)、城区六完小(二期)等6所学校扩容提质,超大班额全面消除;争取以色列贷款2000万美元,推进职教中心(一期)建设,夯实职教发展基础;投入资金2100多万元,完成薄弱学校改造12所,义务教育短板加快补齐。安排公立医院改革资金2600万元,推动优质公共卫生资源向基层下沉,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初步建立了有序高效的分级诊疗格局,支持实现有政策看病、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的“三有目标”。安排资金800万元,推动县融媒体中心投入运行,南仙广播电视发射台竣工开播,“小片网”整治顺利完成,助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脱贫攻坚推进有序。对2.2万人次发放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资金3857万元,兜牢了贫困人群医疗救助底线;及时足额拨付财政扶贫资金6231万元,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粮草”充足;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公开机制、进行绩效评价等措施,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助推我县 “新增8个贫困村出列、7094名贫困人口脱贫、易地扶贫搬迁315户1006人”目标的顺利实现。
——污染防治坚决有力。整合投入生态环境整治资金1.32亿元,拨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1320万元、农村改厕专项资金907万元,确保治水、治气、治废工作扎实推进,助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获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奖补资金3486万元。
——债务风险防控有效。通过落实“六个一批”、组织展期降息洽谈、统一资金调度、盘活资产资源、打通资金使用渠道、争取上级债券支持、稳步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和出台债务风险工作考核办法等措施,确保了全年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任务提前完成,牢牢守住了“隐性债务不增加,借新还息不发生,三保资金不断链”三条底线。此外,积极担当,协助支持城投公司化解了百顺公司债券和农商行债务风险,出台了城投公司转型方案,经开区标准化厂房等3个PPP项目成功落地,实现了化债和发展两不误。
——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构建“预算编审执行、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财政监督、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全过程、全方位联动的财政监管机制。全年实现采购业务296笔4.62亿元,节约资金3139万元,节约率6.8%;完成政府购买服务18个4902万元;完成项目评审330个,审减资金1.9亿元,审减率9.5%。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乡镇民政专项资金、乡镇会计基础工作等专项检查10多次;对4个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了财政监督检查,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3个,查处违纪违规资金931万元,处罚和追缴违纪违规资金322万元,无1起行政复议案件,有效维护财经法纪权威。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重要资金安排实现全公开;统发工资严格执行动态管理,继续实施“明细扣款提示”发放,指导乡镇和村完成了乡镇账套合并、债权债务清理和村级财务支出“互联网+监督”公开公示工作,阳光财政建设进一步巩固。
——绩效理念不断强化。全年完成项目重点绩效评价50个7002万元,涵盖预算单位或部门21个,延伸检查乡镇所站50次,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3483万元,对21个扶贫项目6008万元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与审核,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自评和本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现全覆盖,部门绩效意识逐步增强。
——管理机制不断健全。落实将“权利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在严格执行上级财经法律规章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提请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南县招商引资和立项争资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南县财政性资金使用办法》,我局制定了《南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南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国有资产配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等规章,顺利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的编报工作,为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全年办理直接支付22637笔36.26亿元,增长8%,公务卡刷卡消费2232万元,增长9.68%,公务支出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纵深推进,系统建设基本完成,为财政资金全流程监管和部门单位“足不出户”办理财政业务搭建了平台。县属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启动,完成了砂石场整治与5宗砂石场招拍挂,“资产、预算、财务”相结合管理模式正逐步建立。“二上二下”预算编制模式纵深推进,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实现动态化管理,为全口径预算编制打下了基础。通过严格落实按预算安排拨款制度,强化了部门“无预算则无支出”观念和源头管控,预算执行准确率逐年提高,连续3年被定为全省市县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AA级先进单位。会计人员规范化管理和代理记账公司制度化管理得以完善。县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统一归集各类车辆10台,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规范化管理迈上新台阶。
——发掘典型树形象。为挖掘财政文化和精神,提振系统干职工的精气神,2019年我局扎实开展了“讲正气、立标杆、树新风”系列活动,其中“财政之星”评选产生了超乎预期的效果。财政干部务实为民的形象进一步提升。
——打造队伍提素养。“每周一学”与党员经常性教育有机融合,支农政策和财政业务培训如期举行,并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管理机关重细节。正视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完善了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联审会签”制、局领导值周制、不定期签到制和督查制,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扶贫办点真情获赞。全体扶贫工作队员“舍小家为大家”,严格遵守驻村(帮扶)工作纪律,常年奔走在乡间田野,全力筹资104万元,帮助华阁镇华南、华西、光复渔村完善村级公路、农田水利、绿化亮化、文化舞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无可挑剔的姿态扮演好了指挥员、协调员和服务员角色,其中华南村工作队在全县驻村年度绩效考评中荣获第一名。
——其它工作齐头并进。一是机构改革率先而为。我局认真落实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克服各种困难,提高政治站位,顺利完成了农开办职能划转、机关股室调设和乡镇财政所下放等工作并实现平稳过渡。二是招商引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过多次协商和努力,湖南三力士渔具加工项目顺利落户南县,湖南贝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虾青素加工项目有望在今年落地。三是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扫黑除恶、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效能环境、禁毒、老干、工青妇和各类审计服务工作协同推进,在年度考核中均获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