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司法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依法科学有序地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中共南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的部署安排,现将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司法局组织成立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为全县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二、企业有以下法律需求的,可以申请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免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1.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2.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指导企业依法经营,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3.参与企业法律纠纷排查,依法调处法律纠纷;
4.帮助企业协调处理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有关的法律问题;
5.为中小微企业办理复工复产需要的贷款、抵押方面的公证;
6.为特困企业和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三、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提供服务。具体联系方式为:
团 长:
秦立新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13873775148
副团长:
吴 超 县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股股长 13907374360
李 清 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13873705446
刘荣辉 县公证处主任 18975385002
肖 剑 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股长 13874305431
成 员:
邓曙光 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1387532526
陈 聪 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副股长 13378072957
陈 雪 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15973075506
刘 宇 湖南金剑律师事务所主任 15907375558
宋力虎 湖南跃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18673786789
曹 晖 南洲司法所负责人 13973725451
陈思文 浪拔湖司法所所长 13272171280
葛卓杰 中鱼口司法所负责人 18673720008
程 铭 明山头司法所负责人 13973715051
戴承峰 茅草街司法所所长 18692762208
高海波 厂窖司法所负责人 15173778197
邓志祥 三仙湖司法所负责人 13874315273
余建文 乌嘴司法所所长 15573723039
龙兴智 武圣宫司法所所长 18874311574
王国良 华阁司法所负责人 13973705973
钟 剑 青树嘴司法所负责人 15673761175
刘建龙 麻河口司法所负责人 13873795206
南县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0737-5241148
南县司法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