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情暖弱势群众

发布时间:2010-11-12 00:0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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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8日下午,茅草街镇联兴村农民工曾兰坐着轮椅来到南县司法局,将一面印有“扶弱帮困,情暖人心”的锦旗送给县司法局的同志。同时,还将一面印有“伸援助之手,献诚挚爱心”的锦旗送给了跃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卫斌。
    今年2月21日,曾兰在中鱼口乡一建材厂工作时意外受伤,左腿膝盖骨以下被截肢,右腿粉碎性骨折,厂方为此花了20多万元医疗费。但靠她生活的一家人一下陷入了困境,本人由于致残也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县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闻讯后,立即指定刘卫斌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刘律师积极与建材厂老板取得联系,同时又争取县劳动部门支持,经过连续4天沟通,主持召开了协调会3次,最终由厂方支付给了她13.6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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