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集采中选不再简单以最低报价作为参考

发布时间:2025-07-25 09:12 信息来源:潮新闻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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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4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在回应提问时表示,近期第11批集采工作已经启动,国家医保局研究优化了具体的采购规则。在中选规则方面,优化了价差计算的“锚点”,不再以简单的最低价作为参考,同时报价最低企业要公开说明报价的合理性,并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

  在质量保证方面,要求投标药品的生产线两年内不存在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药监部门对集采中选企业检查和产品抽检两个“全覆盖”,这方面要求比以往更高。在报量方面,医药机构可以通过选择报具体品牌的量,把自己认可、想用的品牌报上来。

国新办发布会现场 记者刘晨茵摄

  施子海表示,药品价格是社会各方面广为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目前除了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执行政府指导价以外,其他药品都是由企业自主定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实践中发现一些企业滥用自主定价权,通过医疗回扣、带金销售、垄断控销等手段干扰市场秩序,加重了人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国家医保局旗帜鲜明支持鼓励医药创新高质量发展,坚持市场决定价格的改革方向,尊重企业自主定价权,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升药品价格治理能力,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这几年,在深化药品价格治理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了四方面措施:

  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已经开展了10批药品集采,覆盖了435种药品;地方也相继开展了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形成了协同补充的工作格局。实践证明,集采是治理价格虚高的有效途径,推动了行业秩序逐步规范,降低了群众用药负担,促进群众用药质量和可及性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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