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河口镇:交通事故求赔偿 人民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6-10-19 11:29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何琦、张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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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04日5时许,王某驾驶拖拉机在南千子红路段与周某骑的三轮车相向而行。当时由于天色灰暗,模糊中王某未发现前方有人,与三轮车相撞,当时周某被撞成重伤,后经南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后,肇事人王某主动找到周某的家属,想协商解决事故后续赔偿问题。得知相关情况后,麻河口司法所、县交警大队、麻河口镇政府主要领导、麻河口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的相关工作人员立即成立了临时调解小组。

麻河口镇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就事故发生的经过及事故调查结果进行了说明。在进行调解的过程中,肇事人王某对于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内疚与懊悔,表明了自己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向家属方再次表达了歉意。死者周某的家属情绪十分的激动,导致现场开始混乱。为避免家属的情绪激化,调解小组与事故双方商定于10月13日下午在麻河口司法所就此次事故的赔偿事宜进行进一步协商。13日下午调解小组制定调解方案,决定先从周某的亲属入手,向亲属方表达了哀悼之情,也希望他们在悲伤之余也要理性面对。亲属方表示希望肇事方负担周某的住院期间医药费,另外赔付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费用。在调解小组耐心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克制情绪,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赔偿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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