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河口司法所成功处置一起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15-10-29 11:33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作者:万利民 廖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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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麻河口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5年10月15日,麻河口镇紫山河村的村民刘某骑着电动车载着正上初中的儿子赵某去参加本村广场舞比赛的讨论会。期间,无所事事的赵某独自骑着电动车前往荷花嘴街道的姑姑家串门。当车行驶到荷花嘴街道时,不慎将正在路边行走的周某挂倒,导致周某身体不同程度受伤,并在医院花费了一笔费用。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协商无果来到麻河口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作为未成年人赵某母亲的刘某对发生此事是深感歉疚,愿意赔偿一定的费用,周某也念及赵某年幼,表示不计较他的无心之失。尽管如此,双方还是在赔偿数额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周某实际受伤情况与费用情况,耐心地给双方讲解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知识,努力促使双方做出让步。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懈努力下,双方于10月17日上午达成一致协议:刘某承担周某的所有医疗费用,并给予其一定的误工补助。

  至此,这起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成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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