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草街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15-09-24 16:02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作者:万利民 廖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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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茅草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因两未成年人驾驶他人车辆出行,途中出意外死亡引发的赔偿纠纷。

  9月12日下午3时30分许,茅草街镇朝阳社区少女李某驾驶从同社区居民易某的儿子手中强行借过一辆两轮摩托车,搭乘着茅草街镇同利村七组少女徐某,行驶在沱江大堤上。一个不小心,李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上了一根电线杆,造成了徐某当场死亡,李某严重受伤的惨剧。祸不单行的是李某虽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但最终还是不治身亡。事故发生后,两个死者的家属是悲痛欲绝,把发泄的矛头直指车主易某。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易某也是内心十分惶恐,意欲配合死者家属尽快将事情作过了结。尽管经过多次协商,但三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9月21日,三方来到茅草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镇调委会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分别与三方当事人进行疏导交流,发现三方争执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车主易某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应赔偿多少金额上。找到问题结症之后,工作人员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向他们悉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情、理、法并用,最终,经过数小时的努力,促成三方达成一致协议:易某出于人道主义给予李某家属救助金28000元,给予徐某家属救助金20000元,共计48000元。至此,该起事故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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