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窖镇:开展不合格化妆品检查行动

发布时间:2022-07-06 22:44 信息来源: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艳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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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0号《通告》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化妆品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放心消费,南县厂窖市场监督管理所迅速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门店进行突击检查,全面排查不合格化妆品。

执法人员此次检查以辖区范围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明确了重点检查内容:一是查看是否有上述《通告》中所列化妆品售卖;二是查验经营单位索取、留存所经营化妆品的票据、供货方的相关资质、购进验收记录等资料;三是查看化妆品外包装是否存在标注不全,未标注必须标注的基本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号等)问题;四是查看化妆品储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此次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共检查10户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化妆品专卖店3家、美容美发店2家,超市5家),发现辖区内有1家化妆品专卖店售卖上述《通告》中所列的1款产品,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下架,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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