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仙湖镇:返乡隐瞒行程,不配合查验,1人被派出所训诫

发布时间:2022-03-29 22:09 信息来源: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 玉 何欣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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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南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面对疫情,极少数人怀揣麻痹心态,心存侥幸心理,故意隐瞒行程、不第一时间做核酸检测等行为。3月29日,1人因违反疫情管理相关规定受到三仙湖镇派出所民警训诫。

3月28日下午2点,刘某从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自驾出发,在车上打电话给社区支书询问是否可以返乡,得到否定答复后20分钟就出现在社区临时设立的健康服务站,社区志愿者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发现其是从长沙回来的潜在风险人员,要求其立即就地管控,闭环转运,接受核酸检测。但刘某不仅未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29日上午趁机外出,未居家隔离,造成极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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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仙湖镇派出所对刘某进行训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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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刘某进行耐心劝导

镇派出所民警得知消息后,立即出警,第一时间控制住刘某,经过民警和镇防疫工作人员宣讲政策,刘某承认了自己隐瞒行程,不配合查验的错误行为,根据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该镇派出所对其进行训诫教育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国内疫情防控情况复杂、形势严峻。无论自己和家人是否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密接人员,还是从中高风险地区出行人员,都应该如实向单位以及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报备,不瞒报、漏报行程,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管理,遵守居家隔离规定,依法维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隐瞒事实、恶意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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