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焚烧秸秆 执法人员及时处理
发布时间:2021-09-24 22:18
信息来源: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林子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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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中鱼口镇对一起田间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秸秆焚烧火点在中鱼口镇艳洲村,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将焚烧火点扑灭,组织耕地机对被焚烧田地进行处理。经调查,焚烧秸秆当事人为南洲镇东堤尾社区居民,在其女儿的责任田内露天焚烧秸秆,焚烧面积约0.6亩,引发了附近田块着火。
随后,执法人员将当事人带至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批评教育,讲解露天焚烧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2000元罚款。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以后一定加强对责任土地的管理,及时清理秸秆,杜绝露天焚烧。
温馨提示:露天焚烧秸秆违法,不但影响空气质量,危害公众身体健康,且易引发火灾等事故。